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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城乡居民住院的报销比例是多少?起付线是多少?还有哪些医保报销相关政策?

来源:达拉特旗 发布时间:2023-12-28 09:23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达拉特旗城乡居民住院的报销比例是多少?起付线是多少?还有哪些医保报销相关政策?

  答:(1)报销比例:自治区内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90%;自治区内二级以下医院(含二级)为80%;自治区内三级医院为70%;自治区外医院68%。

  (2)跨年度住院的参保人员,入院和出院年度连续参保的,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按照出院年度支付标准支付费用;出院年度新参保的,按照新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和规定,只支付参保年度的住院医疗费用;出院年度未参保的,只计算上年度住院医疗费用,按照上年度支付标准支付费用。

  (3)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和标准的住院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3万元。

  (4)区内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第一次600元,第二次300元,第三次以后均为100元。区内三级中蒙医院起付线第一次480元,第二次240元,第三次以后均为100元。区内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第一次400元,第二次200元,第三次以后均100元,区内二级中蒙医院起付线第一次320元,第二次160元,第三次以后均为100元。

  (5)自治区外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报销政策和待遇参照鄂尔多斯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政策。

  (6)住院零星报销所需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清单和住院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