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达拉特旗在线访谈栏目。今天节目组特别邀请到了达拉特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武海荣,今天武局长就 《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出台有什么重大意义?又能为广大退役军人带来什么样的保障?为我们答疑解惑,武局长,欢迎您。
武局长:主持人好,社会各界同仁们,大家好!
主持人:随着新法的出台能够更好地指导我们的工作,使我们的工作有法可依,为什么要制定出台退役军人保障法?
武局长: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深入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面临临着新形势: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退役军人工作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二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退役军人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三是适应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系统构建退役军人保障制度体系,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客观需要。
主持人:退役军人保障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武局长:主要内容包括十一部分。一是明确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针、原则和工作体制;二是规范移交接收工作机制;三是明确分类安置方式和保障措施;四是完善退役军人安置配套制度;五是创新教育培训举措;六是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措施;七是加大优待帮扶力度;八是强化褒扬激励制度功能;九是加强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十是规范监督管理工作;十一是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衔接配套。
主持人:就其中的一些重点内容我们逐一来探讨,关于退役军人的移交接收,新法是如何规范的?
武局长:一是明确责任主体。规定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应当将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地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接收。二是完善工作程序。明确退役军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军队出具的退役证明到安置地报到,并对档案移交、户口登记、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作了规定。三是改进军地衔接机制。退役军人移交接收过程中,发生与其服现役有关的问题,由原所在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其安置有关的问题, 由安置地政府负责处理。
主持人:在加强退役军人安置保障方面,新法作了哪些规定?
武局长: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由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其中安置到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编制保障。对转业军官,明确由政府根据其德才条件以及服现役期间的职务、等级、所做贡献、专长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确定相应的职务职级。
主持人:在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方面,新法有哪些创新?
武局长:一是完善退役前的教育培训。军人退役前,所在部队可以提供职业技能储备培训,组织参加有关学历和学历继续教育。二是完善教育优惠政策。高等学校可以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就学的学生,退役后在入学、复学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三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定国家依托相关教育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主持人:在哪些方面加大了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
武局长:一是加强就业支持。规定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二是注重从优秀退役军人中选聘党的基层组织、社区和村专职工作人员。三是加大创业支持力度。相关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优先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退役军人创办小微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有关融资优惠政策。
主持人:在加大优待和褒扬力度方面,新法有哪些具体体现?
武局长:一是明确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政府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二是合理确定优待范围。在社会保险、住房、医疗、交通、文化和旅游等方面,对退役军人给予相应优待。三是强化荣誉激励。国家建立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予以表彰、奖励,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获得表彰、奖励的,退役后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参战退役军人等符合条件的,名录和事迹编入地方志。四是建立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在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帮扶援助。
主持人:在新法的指导下,将会如何进一步完善服务管理制度?
武局长:一是推进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二是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机制,公共法律服务有关机构依法提供必要的帮助。三是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有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考核评价内容。
主持人:今天我们节目中全面了解了《退役军保障法》出台的背景以及重点内容。良法善治。这部法律的实施,必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更好地激发广大退役军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热情和干劲,在新时代创造新的更大成绩。总之,让我们一起期待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实施吧!
武局长: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