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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

来源:达拉特旗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10-09 15:38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按照旗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旗审计局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旗本级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在旗委、旗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旗财政及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旗委、旗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自治区“五大任务”“一个模范”、市“三个四”与旗“八大构筑”“七大行动”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 

  ——攻坚克难凝财聚力,财政资金质效逐步提升。2022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3828万元,增长了2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730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1.8%,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全旗财政支出总计819,280万元。2022年,全旗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完成45,597万元,支出总计49,074万元。全旗社会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3,650万元,支出43,202万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总计2,559万元,支出3万元。旗财政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将财力统筹用于旗委、旗政府确定的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重点支出项目,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初步形成。旗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起了全面整改、现场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至2023年8月,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148个问题,13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对要求持续整改的11个问题进行现场督促整改,均要求被审计单位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旗审计局将持续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一、旗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旗本级预算分配和执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投资计划管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 旗财政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面对疫情及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高质量组织财政收入,牢固树立“紧日子”思想,推进各项重点项目建设,认真落实旗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的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在旗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编制、专项资金拨付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纠正。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按规定编制支出预算2022年旗财政局在编制报送旗人大审查和批准的旗本级年初预算草案时,未将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未将基本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二是未按规定拨付上级专项资金4,003万元2022年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截至年底未拨付10,284元,截至2023年5月尚有4,003万元未拨付。三是未按规定提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设置、安排和动用的具体方案,未报经旗政府同意2022年年底用超收收入23,828万元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旗财政局未提出具体方案报经政府同意。四是未对财政专户资金进行公开五是非税收入专户暂存款余额228万元未及时确认收入并缴库六是未及时付债券资金4,808万元2022年上级财政下达债劵资金24,000万元,旗财政当年19,191万元,剩余4,808万元2023年才给予拨付 

  二、旗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白塔街道办事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6个预算部门进行了预算执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预算管理不断规范,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金额呈下降趋势,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预决算编制方面,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预算编制不科学,年初预算与决算数相差较大。二是预算执行方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3个单位有部分采购事项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三是财政收支方面,残疾人联合会应缴未缴非税收入0.1万元,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涉及金额8.06万元。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未按规定上缴利息43万元。四是“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差旅费报销不合规,公务用车使用不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局违规列支公务接待费1.85万元。五是内控管理方面,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购买物品无实物验收程序,对老旧小区改造已完工项目未进行验收。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制定加班误餐补贴办法支出误餐补贴0.82万元,未按照合同约定对清洗小广告劳务进行验收就给付费用21万元。六是财务管理方面,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不清理,涉及金额22.2万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使用不合规原始凭证支出2.65万元,不按规定要求进行转账结算,涉及金额0.72万元白塔街道办事处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17.57万元。 

  三、其它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的专项审计调查共抽查树林召镇人民政府、旗总工会等10个部门,20个项目,通过审计调查主要发现财政局应收未收项目资金43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较慢等问题。 

  盘活存量资金专项审计抽查了28个单位、985个项目,涉及资金163,308万元,发现问题11个,立行立改2个,提出审计建议10条。完成沉淀资金大起底核查工作,涉及全旗233个单位,实有资金账户624个,账户余额82171万元,发现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52万元、结余结转两年以上存量资金161万元未上缴财政等9类问题,要求各相关部门及时上缴资金。 

  财政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审计发现未及时分配下达财政补助资金320万元,建议财政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管理,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3年,旗审计局对旗编办、残联、住房保障中心、白泥井镇、白塔街道、建设投资集团6个单位8名领导干部开展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能够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在贯彻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等方面认真履职尽责,取得了较好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其中预算单位存在的问题:一是各预算单位普遍存在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二是白泥井、编办、住房保障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三是部分单位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用不合规票据列支。对建投集团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企业对投资管理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理解不透彻、制度内容不健全。二是对政策法规理解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如:未按规定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董事会会议没有全体董事签、未制定企业负责人业务招待管理制度。三是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差。对税收法律不熟悉,企业应缴税收计算不准确,缴纳不及时,导致企业承担大额不必要的支出,账表不符,使用票据不合规。 

  五、重点领域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有效扩大投资政策落实审计调查情况。重点审计调查了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要求,落实自治区各项投资政策以及重大项目落地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所抽查项目基本能够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要求,落实自治区各项投资政策按规定履行项目建设审批相关手续。但审计调查也发现部分项目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有:一是未在规定时限内公告中标结果;二是竣工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三是竣工验收后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四是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退还履约保证金3,635万元。 

  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政策资金审计情况。本次重点关注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道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8个方面内容,抽查了财政局、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农牧局12个部门审计结果表明:旗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旗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制定旗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具体从农牧民生产活动、有效增加农牧民收入、完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基本完成了目标任务。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未及时拨付乡村振兴资金20,816万元。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2022年未及时编制项目规划,项目未按批复时限完工,项目调整未按规定审批,工程未完工但已验收合格,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三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 

  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审计调查了财政、教育等部门,抽查了4所学校的2020年、2021相关情况。教育部门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义务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逐年加大义务教育投入,为促进义务教育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对于推进城乡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政策方面未建立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优先保制度未按规定配足专职思政课老师思政课建设所需经费未纳入年度预算。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发展政策方面大班额问题依然存在学校标准化建设未达标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工作不到位超规定比例配备管理、教辅、工勤人员。三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方面,有违规领取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现象四是贯彻落实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保障机制方面校舍安全管理缺位新建校舍未进行竣工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重点设防类抗震建筑未按规定每5年鉴定一次。五是义务教育资金拨付和资产管理使用方面未及时分配下达资金1,750万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209.3万元。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重点对旗中蒙医医院定点医院扩建工程/PCR实验室项目、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文苑小区一期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关展线联络线(关展线至银肯敖包旅游专线)公路工程3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3个建设项目基本符合国家有关建设程序,财务核算基本真实。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中蒙医医院定点医院扩建工程/PCR实验室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项目验收后未到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消防工程未备案项目超概算548.95万元等问题。二是工程核算方面项目结算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符、项目结算工程单价不实。 

  六、国有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旗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奇均同志2019-2021年任期内水资源资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内蒙古庆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达旗福源泉水务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重点审计了旗水利局政策执行情况及财政财务收支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未确定时限、未制定防汛抗旱应急物资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制度。二是履行财政财务和内部管理职责方面,全旗各类企业欠缴水土保持费6167万元未公开政府采购情况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资源管理中存在的漏管、失管、以罚代管等现象审计给予处罚并提出改进建议,督促水资源管理部门今后加强对水资源资产的严格管理。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2年至2023年8月,上述各项审计发现问题中移送主管部门线索4件,一是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支行政综合大楼互联网专线接入费、油燃费、车辆保险费3项均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移送财政局处理。二是农牧局支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油燃费、车辆维修费7.92万元,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移送财政局处理,给予农牧局警告处分。三是教育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旗教育体育局二级单位-昭君镇中心小学账面反映房屋29套(处)面积共计3.02万平方米,价值209.3万元,本单位实际已无此项资产,移送财政局处理,给予昭君镇中心小学警告处分。四是水资源资产审计中发现相关企业未足额缴纳水资源税,涉及金额355.93万元,移送国家税务总局达拉特旗税务局处理。 

  八、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 

  财政局应当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核查和清理回收机制,防止财政资金沉淀;二是严格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预算编制工作,细化预算项目,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完整;三是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以事前目标为抓手,严把预算编制“源头关”、以事中监控为手段,严把资金使用“过程关”、以事后评价为标尺,严把项目实施“出口关”、以结果应用为导向,严把财力配置“总开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 

       旗财政应加强对各部门国有资产的监管,督促各预算单位对本单位管理的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划拨、调转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账务处理。对预算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情况,应督促预算单位全面清理排查,找出问题根源,指导各预算单位对查清的资产进行依规合法处置,对以前年度预算单位违规处置或已流失的固定资产进行追缴,并联合相关监督部门对涉事单位追责问责。国有资源管理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和我旗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当前严格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举措、落实责任,依法依规加强自然资源全方位保护,科学规范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全旗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预算单位要增强法治意识严肃财经纪律,依法履职尽责。 

  预算单位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范各种不合规、不合法行为要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一是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部门决算,确保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二是要严格遵守《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完善关制度对往来款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定期对资产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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