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旗审计局在2022年对旗本级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局要求旗财政局、交通局等相关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旗财政决算、预算执行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旗财政未拨付当年上级专项资金3,858.6万元的问题
截至7月28日,旗财政局已拨付资金845.98万元,尚有3012.58万元未兑付。旗财政局将采取加大组织收入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调度财政资金等多种有效措施,逐步将剩余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
(二)关于旗财政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问题
旗财政局已在编制2022年财政收支调整预算时,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关于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非税收入专户暂存款余额54.3万元未及时确认和928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15日,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已清理确认专户暂存款54.3万元,已将928万元非税收入缴入国库。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旗住建局预算编制不科学,涉及资金1962.1万元,自行调剂支出结转明细,涉及资金347.7万元的问题
旗住建局今后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按照财政批复预算执行预算。
(二)关于旗交通局虚开发票报销支出12.6万元、162.6万元暂存款长期挂账不清理、应缴未缴印花税等问题
旗交通局据实核算会计事项今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经法规规定,已于2022年12月将暂存款162.6万元清理,补缴印花税0.4万元。
(三)关于部分单位账表、账账、账实不符问题
此问题涉及旗住建局、机关事务局、交通局,目前各相关单位已调整、补充登记了账册,各单位今后将加强财务报表的编制,做到账表相符,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变更登记和调拨手续,做到账实相符。
(四)关于绩效管理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涉及旗交通局和达拉特旗经济开发区,未编制绩效目标和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今后主管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将加强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五)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旗机关事务局已重新修订了《达拉特旗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旗交通局今后在公务接待时严格控制工作餐陪餐人数。
(六)关于原始凭证不合规、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违规使用现金等问题
旗交通局、机关事务局、医疗保障局、公安局、司法局、团委、妇联、档案史志馆、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等相关单位,今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法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规范使用现金和会计科目,加强会计人员业务能力,杜绝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七)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旗机关事务局今后将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鄂车改办发〔2016〕3号)的规定,充分利用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平台,将公务用车的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按车辆录入平台管理,及时办理新增、调出车辆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切实加强对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八)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
旗机关事务局、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涉及此类问题,主要 是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纳入集中采购的采购事项未实行集中采购,采购后未按要求及时备案及公开采购信息等。以上两个单位今后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2年版)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采购活动,加强采购过程管理。
(九)关于未制定职工加班工作用餐补贴办法的问题
旗公安局和司法局分别制定了本单位加班误餐补贴管理办法,加强对干部职工加班用餐管理。
(十)公安局利息收入未上缴国库的问题
旗公安局已于2022年9月15日上缴了2021年银行存款利息1.2万元。
(十一)关于超标准购置固定资产的问题
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今后严格按照固定资产配置标准购置固定资产。
(十二)关于以借款列支4.4万元的问题
旗司法局在今后工作中,将认真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加强对支出的审核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