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动端

  • 蒙古文版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模式
导航

昭君镇文物保护告知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28 10:48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昭君镇文物保护告知书

  广大村民朋友: 

  二狗湾村城拐子城址是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为进一步加强二狗湾村城拐子城址的保护与管理,营造规范有序的文物保护环境,根据中央、自治区相关法律规定,现就二狗湾村城拐子城址文物保护有关事宜及规定予以告知,请大家自觉遵守: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鄂尔多斯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自觉爱护文物,增强法律意识和文物保护意识。 

   二、在城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范围内,严禁出现私挖盗采、私搭乱建、开荒种地、取土修墓、堆放垃圾、排放污水、违规放牧等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的行为。 

   三、对于任何恶意破坏文物的行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联合旗文保中心、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按相关规定予以严厉打击,对于构成犯罪行为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文物遗址不可再生,加强保护刻不容缓,请各位村民朋友积极参与到文物保护的行动中来,为昭君镇文物保护工作贡献力量。 

  监督举报电话:0477-5280004     

  昭君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