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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开始啦!

来源:达拉特旗 发布时间:2024-04-08 17:20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按照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全国妇联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请符合救助条件的妇女按照申报要求,将相关资料于2024年4月10日前报送至所在村、社区,各苏木镇、街道妇联及时汇总后于4月12日前报送至达旗妇联213办公室。

现就开展2024年度救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二、所需材料

  1.患者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3.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的任意一个证明原件;

  4.有诊断资质医疗机构出具加盖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

  5.病历首页复印件;

  6.加盖医院公章的出院结算单和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凭证单复印件;

  7.本人填写《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个人申报表》。

  “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

  (扫描二维码查看)

   三、申报流程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各村(社区)妇联负责收集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苏木镇(街道)妇联负责审核汇总上报至达拉特旗妇联。

  3.达拉特旗妇联将联合旗医保局、卫健委、民政局、乡村振兴等部门,核实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合作医疗报销凭证等相关资料,避免重复救助。

   四、注意事项 

  1.个人申报表里的所有内容都要填写,不得空缺,需要加盖所在村(社区)公章。

  2.符合救助条件的患病妇女,都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包括之前已经录进系统没救助的“两癌”患病妇女。

  3.以前救助过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4.低收入标准和认定以当地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数据库系统为准,病种病情、治疗费用报销情况以当地卫健、医保部门为准,均需在相关系统中可查询确认。各级妇联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申报对象的信息审核,不得放宽救助条件,确保申报对象完全符合救助条件。

  联系人:各苏木镇、街道妇联主席

   联系电话:见后附表格

  达旗妇联办公室:锡尼街道原供销大厦二楼213室

达拉特旗妇女联合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