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描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死亡或者领取了其他待遇,按照个人账户内资金累积情况,清退一次性待遇。一次性待遇具体包括个人账户余额及死亡人员丧葬费。
二、申请人情况:
1.领取其他待遇退保人员:已领取我旗或其他旗区、市、省的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申请清退我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2.死亡退保人员:已领取我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待遇享受人员死亡后申请清退个人账户余额(未领取完)及申请领取死亡丧葬费。
三、办理所需材料:
1.户籍部门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复印件一份;
2.承诺书一份;
3死亡人员领取待遇的社保卡或继承人的身份证及社保卡。(注:继承人需《死亡注销证明》的申请人或者户主)
四、办理地点:
死亡人员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所
五、办理方式及时限
现场办理、及时办理
六、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