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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来源:达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1-18 08:52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一、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中断是否可以补缴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人社发〔2018〕12号文件)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的规定,不再允许跨年补缴中断期间的费用。

  二、缴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

  鄂尔多斯市户籍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当年缴满全年费款,可享受“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每年1500元)缴费补贴,一般于次年发放。

  三、缴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材料

  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资料:达拉特旗户籍人员需提供本人一张一寸彩照,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于1张A4纸,身份证正反面与本人社保卡复印于1张A4纸。非达拉特旗户籍人员需提供一张一寸彩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政务大厅三楼窗口进行办理,通过税务自助缴费方式缴费。

  四、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时间

  根据每年自治区社平工资公布后予以缴费。请关注“达拉特人社”公众号发布的最新通知。

  咨询电话:0477-2258311、0477-279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