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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推进“三北”六期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达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5-01-08 16:01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一、制定《管理办法》的背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年修订)、《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合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2号)、《鄂尔多斯市推进“三北”六期等重点生态工程建管创新九条措施》(鄂府办发〔2024〕27号)、《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达政发〔2024〕72号)、《达拉特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拉特旗“三北”工程六期2024-202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党办发电〔2024〕30号)等文件精神,针对达拉特旗境内“三北”六期等重点领域生态工程建设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一)政策必要性
  自治区、市级先后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合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2号)、《鄂尔多斯市推进“三北”六期等重点生态工程建管创新九条措施》(鄂府办发〔2024〕27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达拉特旗作为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生态建设主战场,亟需针对“三北”工程等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完善具体工作实施细则。
  (二)经济必要性
  通过实施“三北”六期工程,推行“以工代赈”“先建后补”等模式,提升农牧民参与防沙治沙工程的积极性,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加快当地农牧民的增收进程,缩小贫富差距,助推共同富裕的实现。
  (三)推广必要性
  达拉特旗作为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主战场之一,各级媒体争相报道当地的防沙治沙事迹,我局坚定要做好“三北”工程达拉特样板,讲好达拉特旗“三北”工程故事,为其它地区提供高质量可复制的达拉特防沙治沙经验。
  三、《管理办法》的起草过程
  我们认真研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年修订)、《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合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2号)、《鄂尔多斯市推进“三北”六期等重点生态工程建管创新九条措施》(鄂府办发〔2024〕27号)、《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达政发〔2024〕72号)、《达拉特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拉特旗“三北”工程六期2024-202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党办发电〔2024〕30号)等国家、自治区、市、旗政策及相关文件内容,起草了初稿,先后征求了恩格贝生态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镇、财政局、审计局、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在充分吸收各部门、各单位及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本《管理办法》。
  四、《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共七章,第一章为总则,说明了制定《达拉特旗推进“三北”六期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背景、政策依据等内容。第二章为相关要求,明确了项目实施遵循的“五个坚持”理念,明确了项目实施过程中林草局、苏木镇、纪委监委、财政局、第三方机构等单位的任务分工。第三章为项目申报,明确了达拉特旗“三北”工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实施主体采取多元化的参与机制,鼓励农牧民以地入股,可以通过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承包单位及农牧民个体等按照项目地块承包、使用权属及相关生产要素的实际情况,集优集成集中驱动,优化组合。也可以吸纳周边条件成熟、运行规范、群众认可的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承包单位及农牧民个体等组织,但必须通过本村民主议事程序产生。第四章为项目落实,明确全旗“三北”六期等重点生态工程项目采用合同制的生态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运行机制。广泛推行以工代赈,重点项目适用以工代赈资金比例达到30%以上,农牧民直接参与率达到60%以上,扎实推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施工合同额的3%存储。有自主实施意愿的农牧民(土地使用权人),可委托本嘎查村集体经济、本旗内生产合作社或连户组建合作社进行项目实施,采取“1+4”的合同模式组织实施(“1”:即土地使用权人与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签订协议;“4”:即旗林草局与所属苏木镇、嘎查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签订四方协议)。还对项目“先建后补”模式,碎片化、治理难度较大的沙化退化土地治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第五章为项目验收管护,明确了项目开工前,苏木镇、嘎查村对施工主体的公示公开义务,项目完工后的自查验收程序以及项目资金管理和林草、苏木镇、施工单位的生态保护管理责任。第六章为项目组织保障,要求各单位加强对“三北”工程建设成果的保护,高质量推进“三北”六期工程建设,坚决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第七章为附则,阐明了本办法未尽事宜的适用规定以及有效期。
 
  解读机关:达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477-5212066
 
原文阅读:关于公开征求《达拉特旗推进“三北”六期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