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背景和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粮食价格不断提高,农牧民种粮积极性普遍增强,部分地区开垦草原(草地)、林地(宜林地)、河道、沙漠的现象有所抬头,既破坏生态环境,又给地下水资源保护带来威胁。为保护森林、草原、水资源永续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内政〔2018〕52号)、《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农业灌溉机电井管理的通知》(内水农〔2023〕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情况,进一步严格农村机电井通电联合复核,旗人民政府于3月17日印发《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农村机电井通电联合复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方案出台依据
根据《地下水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内政〔2018〕52号)、《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农业灌溉机电井管理的通知》(内水农〔2023〕6号)等规范性文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通知》。
三、方案出台目的
农村机井通电是涉及广大农牧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为保障农村现有机电井通电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进一步完善优化机电井上电复核流程。更加明确了联合复核范围和正负面清单,细化各单位职责,确定机电井管护责任,落实机电井事后监督管理。按照“方便、快捷、高效”的原则,让农牧民不出苏木镇、短时间拿到复核结果。保障了农牧民群众合法、正常生产生活用水,遏制地下水水位下降及不合理机电井用电,提高达拉特旗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
解读单位:达拉特旗水利局 解读人:刘云 联系电话:1589483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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