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上级各项决定,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社会、提高镇党委的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民主执行能力,带领农牧群众共同富裕;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牧区的各项方针政策;
2.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政治核心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镇、村干部的选拔、培养、推荐、考核、任免、奖惩,加强对党支部的管理和村委会的指导,配好、配强镇村领导班子;
4.讨论并决定本镇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工作方案,远景规划、年度计划,重要项目等重大问题和其他需要党委讨论、研究、决定的问题
5.领导和支持镇人民政府依法独立负责开展各项工作,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发挥党政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为农民提供有效服务。
6.加强对工会、青年、妇女等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7.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
8.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负责改善和优化经济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10.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基础设施建设;
11.负责生态建设;
12.负责人民武装建设工作;
13.负责推进农牧业机构调整;
14.负责普法宣传和司法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15.负责保障社会经济组织和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16.负责农村牧区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农村牧区低保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基层民政工作;
17.负责对农牧民的政策宣传及文化知识和先进适用技术培训、推广,提高农牧民素质,拓展就业渠道,促进农牧民增收;
18.负责组织兴办社会公益事业;
19.负责农村牧区工作指导和基层政权建设;
20.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土地及矿产资源进行管理;
21配合旗政府主管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二、内设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党委、政府督查整改工作;承担人大相关工作;承担会务、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建设和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负责收发文、文件归档管理、文件传阅、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涉密文件和机要文件保密整理、存档和销毁工作;负责各类汇报材料和综合性文稿的撰写工作;负责共青团、深化改革、负责行政权力梳理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考勤、排班、公章管理、报刊征订、分发工作;负责镇机关政务公开和民生监督平台镇机关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的建设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承担辖区内党员的联系、服务工作、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人才工作;负责政协、包联驻村、万企兴万村、统一战线、工会、商会、民族宗教、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扫黄打非、新闻发布、融媒体、信息调研、达拉特之窗的更新和维护工作;负责文化、广电、旅游等方面工作;负责三务公开及镇机关党务公开工作;负责民生监督平台镇机关党务公开和督促各村按要求上报工作;负责旗对镇实绩考核、干部队伍建设、镇干部绩效考核、镇村干部管理、组织人事、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负责信息化考评指标的监控、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镇对村、对各站办督查考核验收及情况反馈工作;负责领导干部学习安排、农牧民思想教育工作;负责党口各类信息、汇报材料、报告的起草、撰写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理办公室
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平安建设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处置社会群体性事件,负责重要时段、重要节点社会面稳控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12345”热线办理和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政法、司法、综治、普法工作;负责建立公共安全预警机制、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禁毒、反邪教、扫黑除恶、反暴恐、反电信诈骗等相关工作;按权限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消防、森林草原防火等相关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制定并落实经济发展规划;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村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发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工信和科技、能源、统计、供销、道路交通、自然资源、土地征收、优化营商环境;负责村镇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验收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城镇建设、各类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住房建设、农村房屋的产籍产权管理、危旧房改造审批工作;负责厕所革命、宅基地和设施农业用地审批等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污水治理工作;负责全镇范围内施工管理、住房建设、危旧房排查改造工作,为相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全镇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管护、户厕改造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园林绿化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村容村貌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白泥井镇核定编制数为52,现有编制干部46名,其中行政编制为26个,现有22名干部,空4个编制,事业编制数26个,其中:党群服务中心6个编制,现配齐5人,空1个编制;农牧林水服务中心编制数6个,全部配满;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数8个,全部配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编制数6个,现配齐5人,空1个编制。白泥井镇科级领导职数9名(3正,6副);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数共3名,其中: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办公地址:达拉特旗白泥井镇白泥井村
联系电话:0477-5973111
办公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杨学龙
所属单位
党群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
一、主要职责:
工作职责: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设置、安排和调度工作,承担提供综合便民审批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拥军优属等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负责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负责民政、政务服务、红十字会、残联、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合作医疗、养老保险、残疾人优待、殡葬费发放和管理、社会救济、救灾和临时救助、低保、五保、流动人口管理;负责社会团体事务性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卫生健康、卫生城市建设等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无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办公地址:达拉特旗白泥井镇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77-5973010
办公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
综合行政执法队
一、主要职责:
工作职责:以镇人民政府名义,行使法律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镇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权和旗有关部门委托行使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市场监督;协调配合其他行政执法机构开展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无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办公地址:达拉特旗白泥井镇人民广场东侧
联系电话:0477-5280153
办公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万栋
农牧林水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工作职责:承担农、牧、林、水等领域生产建设项目相关服务性工作;承担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承担相关科技成果转化、社会化服务引进、培育、推广工作;承担宣传推广优良品种、优质农资和先进的种植养殖技术工作;负责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为农村土地管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农牧业、农机、林草、水利、水土保持、供电、粮食、科技、科协、经营管理、人口转移、创新创业、农业保险、地震、气象、惠农政策补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承担辖区内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日常安全排查工作;负责土地和草牧场确权(登记、颁证)、林草各类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负责设施农业用地审批、创新创业、农村牧区经营管理工作;负责机电井配套审核工作;负责防凌防汛、抗旱、河道管理、水资源管理、河长制等方面基础性和技术性工作;负责农牧业各类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等方面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无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农牧林水服务中心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办公地址:达拉特旗白泥井镇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477-5280113
办公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杜学梅
上一篇: 达拉特旗恩格贝镇人民政府
下一篇: 达拉特旗吉格斯太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