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重要文稿起草、档案管理、装备和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舆情应对、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等工作。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建督查室:承担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统战、干部考核、考勤、信息化考评等工作,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工作纪律、机关效能、工作作风的检查、督查和通报;负责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的督办并及时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督查管辖企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财务室: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系统、内部审计、劳动工资等工作。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室:承担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综合分析相关行业领域和开发区(园区)、苏木镇、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协调全旗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安全生产基础股(行政审批室):负责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依申请行政许可、确认、奖励、给付事项的受理、转报、出证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备案工作。负责协调各业务股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档案管理。负责安责险相关工作。承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督查考核室:督促指导旗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开发区(园区)、苏木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整改突出问题;组织实施全旗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配合做好市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相关工作。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政策法规:负责全旗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研究工作。负责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全旗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以本机关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相关工作。承担以本机关为被告的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等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全旗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等相关工作。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综合减灾股:负责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建立重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上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承担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依法监督检查防震减灾工作,拟定防震减灾有关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一般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旗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防汛抗旱股: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担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火灾防治管理股:承担指导协调各开发区(园区)、苏木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开展城乡、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工作的职责,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协调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承担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调查评估和统计股: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举报投诉事项的办理工作。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一室: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危险化学品驻企监管人员管理相关工作。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室: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经营、开采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矿管室:负责全旗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及相关规定等情况。指导和监督全旗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参与组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核查工作。按规定权限参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核查工作。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全旗煤矿采空区、沉陷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矿山企业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考试工作。承担全旗矿山安全培训、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驻矿安全监管人员管理相关工作。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达拉特旗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
办公地址:达拉特旗市府街与建设路交叉处(世景丽都小区南门正对面)
联系电话:0477-5185700
办公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张勇
所属单位
一、达拉特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主要职责
1.受达拉特旗应急管理局委托,承担对直接监管行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向其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承担直接监管行业的行政执法统计工作。
2.承担对直接监管行业取得国家、自治区、市和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工作。
3.承担对全旗直接监管行业由国家、自治区、市和旗级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工作。 、
4.查处直接监管行业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非法、违法案件。
5.承担防震减灾的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工作。
6.承担全旗应急管理领域执法检查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
7.完成旗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办公室、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执法五中队(开发区工贸中队)、执法六中队(开发区危化中队
职能职责:承担对管辖区域内直接监管行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向其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对取得国家、自治区、市和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监察;对由国家、自治区、市和旗级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进行执法监察;查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非法、违法案件;依法监督检查防震减灾及行政处罚工作;承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做好和苏木镇综合执法局的衔接配合工作,承办达拉特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达拉特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40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30名)。设大队长1名。
办公地址:达拉特旗市府街与建设路交叉处(世景丽都小区南门正对面)
联系电话:0477-5186003
办公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苏进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二、达拉特旗应急指挥中心(达拉特旗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保 障中心)
(一)综合保障室(应急办)
职能职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承担旗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落实国家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协调全旗范围内的救援力量,并根据需要向市应急管理局申请增援工作,衔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各苏木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拟订全旗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全旗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组织拟定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负责拟订全旗应急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建设。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旗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健全应急管理领域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负责应急指挥中心运维人员的管理。负责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和专家管理工作。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宣传培训室
职能职责: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安全知识普及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达拉特旗市府街与建设路交叉处(世景丽都小区南门正对面)
联系电话:0477-5185696
办公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王江艳 达旗应急指挥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