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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达拉特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23 17:24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乔有世、庄晓宇、辛俊梅、刘四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农村试点“以地养老”的建议》已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达拉特旗立足旗情实际,聚焦提升农村牧区公共养老服务水平,不断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将产业发展与农村养老有机融合,在王爱召镇南红桥村、白泥井镇侯家营村、展旦召苏木黄木独村等地探索推行“股份合作、幸福积分、就地养老”模式,鼓励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服务,打造了集综合养老、休闲养老为一体的服务阵地,将养老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村民幸福感、获得感大幅提升。

  一、推行“以地养老”,鼓励老人以地入股参与经营。一是利用村集体土地在全村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建设“就地养老中心”,配备餐厅、宿舍、医务室、活动室、蔬果大棚等功能区域,统一供暖、统一管理,并向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养老服务。二是引导留守老年人积极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经营,以村为单位实行“土地入股+保底分红”模式,通过土地流转、改造等方式将老年人房前屋后原本零散的土地有效整合利用,将现有村庄建设用地进行置换,由村委会集中托管并进行股份折算,老人将土地入股合作社,享受保底收入和入股分红,收入可用于支出养老服务费用。三是村集体引进龙头企业发展大棚蔬菜种植、规模化人畜分离养殖等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年底按照合作社占股40%,农民占股50%,养老院占股10%进行分配,村集体让利养老院不参与分红,切实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

  二、推行“积分养老”,盘活老年劳动力资源。将积分与农户劳动直接挂钩,对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经营的农户,可同时参与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的经营管理,通过出资出力比例折算积分。例如:针对具有一定劳动力的老年农户给予分配温室大棚生产管理等工作岗位,按劳动投入折算积分;对于无劳动能力老年人、体弱多病残障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可由监护人出力获取积分。积分可折算分红,也可在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助餐点兑换享受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助餐点对特殊困难老人,只收取成本费用,实行积分卡管理,年底土地股份合作经营分红时,结合积分兑换一并结算服务费用。

  三、推行“一会四部”,提升养老互助和管理效能。村委会成立“一会四部”,“一会”即“双托管”工作委员会,由村书记、包社“两委”成员、社长、党小组组长成立三间房社、五柜社土地合作委员会和老人养老工作委员会,负责土地合作管理和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同时负责落实“党建+积分”乡村治理机制。“四部”即土地合作部、养老管理部、财务积分兑换部、监督事务部,把有威望、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社员组织起来,负责“一会四部”日常事务,促进社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调动社员参与乡村治理和建设的积极性,推动乡村共富共治共享。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8日

  (联系人:孙赫,联系方式:15204805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