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教育厅关于解决“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内信联明电〔2017〕2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4次常务会议纪要》(〔2022〕45号)及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未分配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解决方案》的通知(达政办发〔2022〕45号)文件精神,现将达拉特旗“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第三批符合条件人员公示如下:
一、第三批符合条件人员
1997年及以前入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计划统招生中一直没有安置就业的任务生、未按所签合同(协议)安置的定向生、委培生:王红梅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12日(不含休息日)
三、受理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受理部门对反映问题人和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受理地址:达拉特旗科技大楼515室
受理电话:0477-5180035
四、其他事宜
(一)公示名单以外的其他登记人员,因存在人事档案、派遣证、毕业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缺失或记载不明确的情况,尚无法准确甄别认定,继续与当事人联系尽快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通过甄别符合条件的,严格按照信访联席会议要求落实。
(二)在考试、资格审查以及聘用等各个阶段,对提供虚假材料、冒名顶替等不符合安置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应资格。已经聘用到岗的人员解除聘用关系,并启动追责程序。
(三)专场考试和考核等工作,适时开展。请随时关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上有关信息发布和调整事宜等。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