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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来源:达拉特旗农牧局 发布时间:2022-04-04 17:14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一)保持稳定,优化结构。在保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优化补贴结构,突出政策效能,调动农牧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二)加强指导,规范实施。旗农牧局和财政局负责补贴政策方案的制定,报请旗政府审定后下发各苏木镇执行;农牧、财政部门加强补助政策指导、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各苏木镇政府负责补贴政策的落实,按照补贴面积,统一补贴标准及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到户。 

(三)严格监管,提高绩效。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严格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补贴发放工作顺利推进。 

二、《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有哪些? 

(一)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对已种植林木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附属和配套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和已经列入2022年退耕范围的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金;对使用地膜,但未采取地膜离田措施或离田比例未达到要求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 

(二)补贴方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引导农民采取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深耕深松等保护耕地地力的技术措施,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促进现代农业绿色发展。 

(三)补贴依据。原则上为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对暂未颁证到户的,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或原计税耕地面积;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按确权面积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面积予以核定,具体方式由镇政府结合自身实际确定。 

(四)补贴标准。旗农牧、财政部门根据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面积等依据综合测算确定。各苏木镇在同一年度执行统一的分配依据和补贴标准。 

(五)资金分配。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我旗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1416.4万元,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旗财政局会同旗农牧局根据全旗耕地地力补贴资金总额及各苏木镇上报本年度补贴耕地面积,分配各苏木镇所需的补贴资金数额。 

三、《方案》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一)核实补贴面积。按照“村级登记、两榜公示、苏木镇确认、旗级抽查”的程序,对补贴耕地面积进行核实。 

1.村级登记和两榜公示。 

2.苏木镇确认。 

3.旗级抽查。 

(二)拨付及发放补贴资金。旗财政局会同农牧局根据各苏木镇本年的补贴面积,核算分配补贴资金,并将补贴资金切块下拨至各苏木镇,各苏木镇的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于630日前兑现到农民手中。引导鼓励农牧民实施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深耕深松等保护耕地地力的技术措施。 

  

解读单位:达拉特旗农牧局      解读人:李平            联系方式1592448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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