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印发《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达政发〔2022〕41号)(以下简称《计划》),对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安排。现将有关政策解读
如下。
一.《计划》政策背景和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计划(2021-2025年)》,严格落实旗委、旗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奠定基础。经旗人民政府研究,结合我旗实际制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二.《计划》明确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计划》共8部分30项任务。主要任务包括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推进依法决策;全面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完善应对突发事件机制;全面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强化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体系;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三.《计划》明确我旗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一是一个百分之百。即政务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回访率达到100%。
二是两个全覆盖。即旗、苏木镇(街道)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三是两个百分之九十八。即年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8%,党政机关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积案在12月31日之前力争化解98%。
四是开展六项改革。即全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探索研究推动高频事项“秒批秒办”无人干预自动审批改革。
四.《计划》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有哪些举措?
一是制定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清单、开放目录,推动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开放。推行政务服务“极简”审批,深化“一网通办”、“一业一证”改革,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二是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立法调研,让每一项立法都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助力解决事关长远、事关人民群众福祉的紧要问题。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办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建立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完善决策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备案制度,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四是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建立健全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如何抓好《计划》的贯彻落实?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各项工作的全过程。
二是通过各类媒介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培训指导。进一步提高全旗人民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学以致用,聚力提升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能力水平,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
三是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基层执法能力,强化诉源治理,推动矛盾源头化解,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四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充分发挥督察考评导向作用,推动旗直各部门、苏木镇(街道)与《计划》对标对表,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原则标准,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落实。
解读单位:达拉特旗司法局 解读人:邬海东 联系方式:0444-590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