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蒙古文版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模式
导航

文字解读:《达拉特旗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政策解读

来源: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2-28 10:11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问:请您简要介绍下《达拉特旗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坚持节约集约、供需平衡和有保有压的原则,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要求及正在编制的空间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全旗土地供应能力和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用地的需求,制定《达拉特旗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达政办发〔202317号)。 

  问:编制计划的目的和依据?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市局的部署要求,严守耕地红线,开拓用地空间,提升用地效益,优化民生服务,科学安排各类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升质量并举,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国有建设用地的需求,为我旗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国土资源支撑和保障。 依据《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进行编制。  

  问:什么是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的是地方政府下一年度准备投放到土地市场上、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国有建设用地数量,以及位置、用途、土地规划利用条件等内容的总称。其中,国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和军事设施用地等所有权为国家的土地。 

  问:坚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严控增量、撬动存量、控制总量原则。根据我旗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以增量撬动和激活存量。继续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和供而未用土地开工力度,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优先供应储备土地和政府收回的国有土地,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二是坚持布局合理、优化配置原则。以保障乡村振兴和民生为目标,增强土地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力度,加强已批准工业用地供应占比。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三是坚持宏观调控与土地市场发展状况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近几年我旗土地供应和需求状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对今后几年土地的需求量、需求的层面结构进行预测,并充分考虑总体规划和旗人民政府在供地上的指导性方针政策。四是坚持可行性原则。在供地计划中所推出的地块按照分布合理、价格合适的原则,并充分考虑社会各个层面对土地的需求,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问:政策导向是什么 

  答:(一)突出重点、有保有压。保障农牧民合理住房需求和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稳定市场预期和市场调控能力,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完善工业、加油加气、房地产等未供即用、未批先建项目遗留问题土地供应手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存量为主、新增为辅。在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项目安排的用地规模在参照往年供应量的基础上,以项目实施为重点,合理控制供地规模,土地来源立足以消化批而未供、盘活存量土地为主,以新增建设用地为辅,加大挖掘存量土地力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水平。 (三)园区为主、苏木镇为辅。重点支持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园区,推进一批带动力强的产业项目用地供应;壮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用地规模,以建设特色工业体系、产业多元发展、多极支撑产业体系聚集区为主导,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全力保障我旗2023年春季重点项目按时落地开工。苏木镇方面在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的前提下,重点保障乡村振兴工程中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供应。(四)严格标准、节约集约。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标准确定用地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不断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探索实施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依法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严格执行房地产项目开竣工申报制度,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清理开工、竣工的房地产项目,定期进行实地巡查。 

  问:哪里可以了解到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的主体是旗自然资源局,在充分征求旗有关部门意见后,编制下一年度供应计划并报旗人民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局审批,经旗人民政府发布后正式执行,可到旗自然资源局了解详细信息。 

  问:主要工作任务是什么? 

  答:2022年上报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一是优化计划期内各类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规模。二是优化计划期内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各类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规模和比例关系三是优化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在空间上的分布状况以及土地供应在不同时段的安排。 

  问:供应计划和时间如何安排? 

  答: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要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计划年度为每年11日至1231日。市、县人民政府应在每年331日前公布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问:2023年供应计划有没有控制规模? 

  答:参照上一年土地供应情况及相关用地政策,将我旗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50公顷以内。 

解读单位: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王帅   联系方式:15947599224

相关阅读: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拉特旗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