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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促进石英砂生产加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7-24 09:37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为加强我旗石英砂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优化开采布局、开发利用结构,确保我旗矿产资源供给与招商引资战略实施相适应,制定《促进石英砂生产加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现对该方案进行解读。 

  一、我旗共有多少石英砂矿山? 

  答:目前我旗共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石英砂矿山11个,总产能233万吨/年,主要分布在敖包梁地区。另外,在石英砂矿山以外的空白区划定了勘查区块9处,总面积36.4平方千米,正在开展找矿工作。 

  二、此次实施方案的编制目的是什么? 

  答:石英砂属于是光伏玻璃、生活玻璃等产品的主要生产原料。随着各项光伏项目在我旗落地,石英砂产业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为更好的实施招商引资战略,旗人民政府发布制定实施方案,力争将我旗石英砂产业发展成为集开采、洗选及下游加工为一体的综合产业园,为达拉特旗经济发展创造更多有利条件。 

  三、我旗石英砂资源的品位、储量如何? 

  答:我旗石英砂资源储量丰富,敖包梁地区目前已探明储量超过3亿吨,9处勘查区的储量目前正在勘查,预测远景储量将在5亿吨以上。品位方面,我旗石英砂以粉状天然石英砂为主,原矿二氧化硅含量在90%-99%之间,经过洗选加工能达到各种玻璃制品的铸造要求,位于全国前列。 

  四、石英砂矿山开采方案确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山开采必须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对开采完毕的区域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五、开采石英砂是否需要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答:是的,办理探矿权、采矿权均需要以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前提,矿产资源规划以5年为一个编制期,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变化需要调整的,自然资源部门按照相应的程序开展调整修编工作。 

  六、村民对外承包集体土地时是否可以将石英砂资源一并转让? 

  答: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要求,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不因其依附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村民对外承包矿产资源的合同属无效合同。 

  七、本方案具体的发布流程是什么? 

  答:我旗《促进石英砂生产加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由旗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并由旗自然资源局提请旗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发布执行,所有石英砂矿山企业必须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生产,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八、石英砂矿山企业如何提升产能? 

  答:按照旗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石英砂矿山企业如需办理生产能力提升,需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工信部门在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后上报旗人民政府审核。旗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正式执行。产能提升前,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当前产能要求开采,不得超能力生产。 

  九、《方案》发布执行后,矿山企业是否可以在本矿区内单独建设洗选场等工业设施? 

  答:按照《方案》要求,旗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石英砂洗选、加工产业集中区的规划建设,并保障集中区内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力争在2年内初步实现石英砂集约节约生产加工,达到产业集群效应,矿山企业应当按照旗人民政府统一规划要求,产业入园,实现经济发展与矿产品加工相互促进,矿山开采与生态保护良性循环。 

  十、矿山储量规模达不到产能提升标准该如何处理? 

  答:依照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已设非煤矿山开采规模管理事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1570号)等有关要求,现有矿山如储量接近枯竭,达不到产能提升标准的,可按照当前产能开采至资源枯竭后关闭退出。其余矿山均要求在2025年底前完成产能提升工作,届时达不到的,实施整合或关闭。 

  解读单位: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王宇       联系方式:15247789034 

相关阅读: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石英砂生产加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