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融支持产业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达政发〔2023〕46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二、《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有哪些?
围绕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集群,加强对优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牧场、专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和支持力度,优化产业扶持专属配套产品,促进农业产业链融合发展,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按照《达拉特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按照1元/吨的标准安排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贴息金”的规定,金融支持产业振兴资金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中预留,最高额度4000万元。
三、《方案》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一)建立产业振兴项目库。旗农牧局负责建立全旗金融支持产业振兴项目库,对项目的申报、评审入库、风险补偿、贷款投放等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
(二)金融支持模式。设立产业振兴专项扶持资金,对入库项目,依法合规通过风险补偿基金保障、贷款贴息等方式扶持。
本贴息政策为达拉特旗“金牛富农”工程配套措施,按照《鄂尔多斯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金融支持产业振兴办法》有关要求,已享受市级贴息政策的项目,不再重复贴息。本政策重点支持与农牧民利益联结紧密的产业及部分未能争取到市级政策或完成“金牛富农”联农带农任务的示范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和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进行补贴,起到巩固脱贫成果、保障建档立卡户产业增收的示范带动作用。
解读单位:达拉特旗农牧局 解读人:王冠中 联系方式:1584974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