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达政发〔2023〕64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
根据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保障优势地区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保持玉米、马铃薯播种面积基本稳定,扩大大豆种植面积,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
全旗范围内实行统一的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结合当年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基期面积、全旗玉米、大豆和马铃薯实际种植面积及种植结构调整方向等因素,政府对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给予一定补贴,引导区域种植结构优化调整,保持全旗玉米、马铃薯种植面积基本稳定,扩大大豆种植面积。
三、《方案》的重点工作
(一)补贴范围对象。全旗范围内合法耕地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面积的实际生产者。
下列情况不得享受补贴:
1.未经批准开垦、禁止开垦土地、国家已明确退耕的土地、黄河河道禁种高秆作物区域的玉米等非法耕地和非法种植的。
2.未经申报、公示、审核的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种植面积。
3.在没有较大灾害的情况下,对大豆等补贴范围内的作物单产明显低于当地常年平均水平的、种植后放任不管不进行田间管理的、种植在不适宜区域且有明显套取补贴行为的。
4.黄河滩区常年被水淹没的耕地种植大豆等作物造成绝收的。
5.违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超采区2023年度巩固治理任务的通知》(达政办发〔2023〕21号)文件利用地下水种植土豆等高耗水农作物的。
(二)补贴标准。一是根据市级下达我旗大豆玉米生产者补贴总资金数,大豆补贴完毕后剩余资金按照各苏木镇上报的玉米实际种植面积,测算确定我旗当年玉米每亩补贴标准;二是根据市级下达我旗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总资金数,按照各苏木镇上报的马铃薯实际种植面积,测算确定我旗当年马铃薯每亩补贴标准,并将补贴资金分配到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三)补贴程序。嘎查村组织辖区内玉米、大豆和马铃薯实际生产者申报生产者补贴面积,组织专人对申报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后,以村社为单位分别编制填写种植户花名册。嘎查村村委对上报的种植户花名册进行核查并在各社或自然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经嘎查村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以村为单位进行汇总补贴花名册上报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区域内全部嘎查村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种植户的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将各村种植面积进行汇总,汇总表由苏木乡镇领导签字确认,以苏木镇政府正式文件(含电子版)报农牧局汇总确定补贴标准,,农牧局将汇总后的玉米、大豆和马铃薯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数据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函送财政局,作为补贴资金测算和拨付依据。
解读单位:达拉特旗农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