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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达拉特旗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达拉特旗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2-29 10:44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问:达拉特旗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范围包括什么? 

  答:对已认定、登记的104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问:达拉特旗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内容包括什么? 

  答: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时间安排? 

  答:普查工作从2023年11月开始,至2026年5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年4月30日。 

  (一)第一阶段。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建立普查机构和普查队伍,制定普查工作计划,按照普查技术标准和规范,根据普查系统与采集软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4年5月上旬至2025年5月中旬。以全旗9个苏木乡镇、6个街道、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 

  (三)第三阶段。2025年5月下旬至2026年5月中旬。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全旗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完成验收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  

  问:达拉特旗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哪? 

  答:设在达拉特旗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 

  问:普查队伍人员可否外聘、商调? 

  答:根据工作需要,达拉特旗普查机构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人员加入普查队伍;聘用人员劳务费从普查经费中列支,由聘用单位支付,商调人员保留原单位的岗位,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也可与地方高校合作安排相关专业学生参加文物普查并作为其教学实习课程。     

解读单位:达拉特旗文化和旅游局  解读人:张鹏    联系方式:1524772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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