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背景和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粮食价格的不断上涨,农牧民种粮积极性普遍提高,全旗范围内大规模出现了林草地、未利用地、河滩地等非耕地开垦种植现象,灌溉面积逐渐扩大,致使农业需水量明显增加,加之连续三年降雨量较往年明显偏少,造成地下水位持续下降,部分区域人畜饮水和基本农田灌溉用水困难,水资源供需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我旗三个地下水管控单元的水位连续四个季度均呈下降趋势,存在所有使用地下水的新建项目均限制审批的风险,影响自治区、市对我旗考核,对全旗高质量发展造成了巨大阻碍和负面影响。各苏木镇、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水四定”新时代治水思路,高度重视农业用水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执行管控规定,遏制地下水水位下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方案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三、方案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达拉特旗机电井通电的管理,确保农村通电机电井合规建设、正常运行,保障农牧民群众正常生活生产用水,优化新增置换机电井办理服务流程,遏制地下水水位下降,提高达拉特旗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
四、复核程序
(一)申请人到苏木镇领取《达拉特旗农村通电机井工程联合复核申请表》、《达拉特旗农村变压器通电机井工程联合复核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并与苏木镇干部到申请灌溉机电井具体位置进行实地初审。
(二)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到申请灌溉机电井具体位置进行实地初审,初审符合的将材料以书面文件提交(旗通电复核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审核办理,初审对不符合的当场告知申请人原由,待旗通电复核领导小组组织完成现场复核后,复审不符合要求告知当事人,复审符合的,通知申请人为新通电机电井安装水表,如存在封井置换的、同时提供封井照片等资料后,并通过蒙速办“一次办”将相关资料统一提交至旗通电复核领导小组审批办理。
五、机电井联合复核流程图
解读单位:达拉特旗水利局 解读人:刘云 联系电话:1589483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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