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为什么制订收购储备计划?
答:为了贯彻落实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的文件精神,为完善我旗土地储备制度,更好地实施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住宅和商服用地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需要我旗每年调整全旗的土地收储计划。
二、问:制订收购储备计划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收购储备计划本办法。
三、问:收购储备计划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达拉特旗2025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共项内容,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项为指导思想;第二项为编制收储计划遵循的原则;第三项是根据旗委、政府2025年的总体规划部署拟收储包括达拉特解决开发园区在内的9宗土地,收储土地拟用于居住、商服及工业用途。第四项为工作要求。明确收储资金的保障和建立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
四、问:《计划》起草必要性和可行性?
答: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通过制定《计划》是十分必要的,能够规范土地管理,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合理配置资源,增强政府的调控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此外,《计划》系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中的延续执行计划,结合保障能力、用地(市场)供求、资金投入及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因素,适时调整滚动计划,保证了《计划》的可行性。
五、问:《计划》编制原则?
答:(一)按照本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确定计划总体目标,指导具体项目确定;
(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低效、闲置土地。一是国有和城镇集体改制企业用地的收储开发,二是对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等闲置用地的收回;
(三)适度控制投资规模,保障土地储备健康发展。投入的资金优先用于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尽量少占农用地,原则上不占用基本农田;有限储备开发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同时要与储备土地供应及资金回笼相衔接,降低资金运行风险。
解读单位: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张永才 联系电话:1504949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