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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达拉特旗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解读

来源:达拉特旗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11-23 15:49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一、方案出台背景和必要性 

  为确保我旗农村供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实现工程“标准建、专业管、用得好”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提升农村供水专业化服务水平、保障农村供水可持续运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用水需求重要举措。 

  二、方案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饮用水供水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快推动农村牧区供水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供水“3个10”创建认定标准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农村供水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三、方案重要举措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农村牧区供水310”创建名单的公示》文件,我旗选为“县域统管示范旗县”,主要任务是对全旗农村供水实行全域化统管、企业化运营、苏木镇参与、行业部门监管,从源头到龙头的全链条全过程管理 

  一是确定县域统管主体,实行“专业化公司+属地苏木镇+村级管水员”三级运维管理。将我旗农村供水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城市管网覆盖的农村部分,第二部分是其他集中供水工程,第三部分是分散供水工程,其中城市管网覆盖的农村部分,内蒙古丝绸之路供水有限公司(民营企业)负责村口以上管网,按照村口总表计量收费;属地苏木镇、村村口负责以下管网其它集中供水工程由达拉特旗广汇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国有企业)负责水源地主管网管理和维护属地苏木镇、村负责村口以下管网的管理维护、结合片表、户表抄表到户和水费收缴等工作;分散供水工程由农户自行管理,属地苏木镇、村集体进行资产监管,统管单位提供水质检测、设施维修、应急供水等技术服务,旗水利局进行水利监督并提供技术指导,同时发挥管水员的作用,解决农村供水最后一公里 

  二是落实县域统管经营权。由水利局组织,对农村供水工程进行资产摸底和移交,达拉特旗广汇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接管。 

  三是建立县域统管管理体系。通过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设立服务电话以及搭建专业化管理运维队伍等方式完善管理机构,各部门按照要求开展水质检测工作,同时,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号定应急水车,强化应急供水保障。 

  四是加强水费收缴。以村为单位,由村级管水员,按季度完成水费收缴工作。城市管网延伸的农村部分,由内蒙古丝绸之路供水有限公司与管水员共同核对水量,按照村口总表计量收费;其余集中供水工程,按照收取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水费的2/3作为管水员工资及村内供水设施维修养护,剩余1/3返还统管单位进行统筹,用于水厂日常经营。 

  五是落实维养和运营管理经费每年财政部门安排预算资金,其中集中供水工程(含城网),按照维养经费15元/人/年、运营管理经费15元/人/年标准执行,主要用于供水水源地、主管网、水厂、应急供水及村口以下管网等运维管理;分散供水工程,由于农户自行运营,按照维养经费15元/人/年标准执行,主要用于水质监测、设施维修、应急供水等维修和养护。水利部门根据每年水厂的实际运营和维养情况分配经费。 

解读单位:达拉特旗水利局   解读人:杨璐     联系方式:15754883049 

相关阅读: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