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要出台这个办法?
答:为了规范“违法建筑”被依法没收后的处理流程,实现“罚没资产”(如违规盖的房子、厂房等)的合理、高效利用,避免资产闲置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2.哪些建筑会被“没收”?
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被依法没收的建筑物、构筑物,都属于“罚没资产”。
3.处置原则是什么?
答:“权责统一、属地管理、分类处置、有效利用”的原则。
4.罚没资产怎么移交?
答:执法机关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时效期满后向接收单位办理罚没资产移交手续。执法机关应对罚没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移交罚没资产时,执法机关与接收单位应共同进行现场勘查,留存影像资料和书面移交资料。
5.罚没资产会如何处理?
答:旗人民政府组织各园区管委会、财政局、城市综合执法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审计局、水利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局、文旅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成立罚没资产处置工作组,根据需要就罚没资产处置事宜进行协商,研究确定罚没资产处置相关工作。
6.没收的资产能办证吗?
答:能,但要补办相关竣工验收手续。
7.罚没资产处置谁来监督?
答:处置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罚没资产处置工作的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旗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罚没资产处置财产的审计监督。
解读单位: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
解 读 人:蔺越
联系方式:0477-518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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