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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达拉特旗“统种共富”三项支持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达拉特旗农牧局 发布时间:2026-06-09 11:05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为便于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和贯彻执行《达拉特旗支持“统种共富”土地合作经营模式改革七条措施实施细则》,现就其中支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支持提升精深加工能力、支持培育优质产品品牌三项措施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支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项目
  (一)支持对象
  本旗行政区域内,按照“统种共富”土地合作经营模式,相对集中连片种植同一作物(不含籽粒玉米、青贮玉米、小麦、水稻、大豆、马铃薯和向日葵)500亩以上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
  (二)补贴标准
  验收合格的,按每亩1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主体连续补贴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种植实施方案(含技术规程、种植作物与籽粒玉米经济效益对比分析);
  3.土地合作协议;
  4.承包或流转土地四至边界信息。
  (四)验收程序
  1.苏木镇组织初验,出具验收报告及合格名单;
  2.旗农牧局抽查复核;
  3.复核通过后,旗财政将奖补资金拨付至镇级账户,由苏木镇兑付至验收合格主体。
  (五)注意事项
  套种面积按1:1比例折算,复种按一茬面积计算补贴。
  二、支持提升精深加工能力项目
  (一)支持对象
  1.提标改造企业:现有加工厂改造后年加工能力达700吨以上,且带动农户50户以上;
  2.新建加工企业:2026年1月1日以后新建,年加工能力达500吨以上。
  (二)补贴标准
  1.提标改造项目:按投资额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新建加工项目:按投资额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补贴范围
  粮食、果蔬等加工及副产物加工,遵循“缺什么补什么”原则,重点支持扩能升级、延伸链条、提高附加值。
  (四)实施程序
  1.申报:项目开工前,填报《达拉特旗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表》,经苏木镇审核后报旗农牧局;
  2.审定:编写实施方案,由旗农牧局组织专家评审,公示5个工作日;
  3.自验: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自评合格,填报验收材料;
  4.初验:苏木镇组织实地查验与资料审核;
  5.验收:旗农牧局组织审核验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拨付奖补资金。
  三、支持培育优质产品品牌项目
  本措施分为农畜产品认证奖补和品牌打造升级补贴两部分。
  (一)农畜产品认证奖补
  1.奖补对象
  在本旗注册登记,获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登录的主体,且近3年无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受行政处罚、未列入失信黑名单。
  2.奖补标准
  (1)绿色食品:每认证1个产品奖补1万元;
  (2)有机产品:每认证1个产品奖补2万元;
  (3)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每认证1个产品奖补3万元;
  (4)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新登记1个奖补5万元;
  (5)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新登记1个奖补5万元。
  3.奖补规则
  (1)同一产品同一年度获得多项认证的,按最高标准补助;
  (2)先获低级别认证、后获高级别认证的,按高级别标准补齐差额;
  (3)可与自治区、市级奖补重复享受;
  (4)认证产品停产或未按标准生产的,不予奖补;
  (5)认证有效期内发生质量安全等问题被撤销认证的,三年内不予支持。
  4.申报材料
  申请表、承诺书、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复印件、认证合同及缴费发票复印件、信用报告等。
  (二)农畜产品品牌打造升级补贴
  1.补贴对象
  在本旗注册登记、具有注册商标、依法取得经营资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三年内无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及失信记录的经营主体。申报产品原则上需授权使用“黄河几字湾”区域公用品牌标识。
  2.奖补类别及标准
  (1)线上线下销售。通过商铺、商贸、电商平台、网络直播、短视频等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年度销售收入达到50—100(不含)万元、100—200(不含)万元、200—300(不含)万元、300—500(不含)万元、超过500万元的主体,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7万元、11万元、15万元补助。
  (2)推介奖补。企业参与官方主办的各类展会活动,按照国家(自治区级)、市级农畜产品展销会(含推介会、产销对接会等)的主体,每次分别给予0.5万元、0.3万元的推介宣传费奖补。
  3.补贴流程
  (1)申报主体向所在苏木镇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佐证材料;
  (2)苏木镇或主管部门初审后报旗农牧局;
  (3)旗农牧局组织第三方机构验收并出具审计报告;
  (4)旗农牧局党组研究确定奖补名单及金额,公示无异议后发放;
  (5)旗农牧局组织绩效评价。
  4.申报资料
  申请表、承诺书、质量承诺书、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企业规章制度及质量管理手册、检验检测合格报告、“黄河几字湾”品牌授权协议书及产品实物图片、年度销售收入证明材料、参展活动文件及证明材料等。
  5.特别说明
  (1)年度销售收入统计周期为上年度10月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
  (2)旗级年度奖补资金规模约1000万元;
  (3)引进农产品销售流通企业的,实行“一企一策”;
  (4)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追缴奖补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其他事项
  本解读涉及的各项政策措施具体由达拉特旗农牧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执行。
  各申报主体如有疑问,可向所在苏木镇人民政府或旗农牧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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