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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申领指南】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指南

来源: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24 15:29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一、适用对象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16一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

  高校毕业生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2024年招用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1月1日。2025年招用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3年1月1日。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适用。

  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经办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

  二、补助标准

  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申请方式

  1.一次性扩岗补助实行“免申即享”加自主申请的方式。企业银行账户等信息完善的无需申请,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补助资金。通过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

  2.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发放的,由经办机构向企业发送告知书(确认书),待企业将回执返回后予以发放。自主申请的,经办机构审核后直接发放。

  四、温馨提示

  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已由之前受雇企业享受或同一企业在以往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相关人员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该政策需进一步了解的,可拨打咨询电话0477-2259002。

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