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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2024年达拉特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来源:达拉特旗就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24 15:32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一、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申请条件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补贴标准

  不超过当年鄂尔多斯市社会保险费最低缴费标准的2/3。

  3.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向居住地的街道社区提交办理材料→街道初审→旗就业服务中心复审并公示→旗人社局、财政局审核→旗就业服务中心拨付补贴到申请人个人账户。

  4.受理股室

  旗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7-2259000

  二、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申请条件

  小微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2)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3)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标准

  按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3.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旗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旗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并公示→旗人社局、财政局审核→旗就业服务中心拨付补贴到小微企业账户。

  4.受理股室

  旗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7-2259000

  三、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

  1.申请条件

  毕业年度(毕业当年1月1日一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且未登记为失业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按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2.补贴标准

  (1)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根据培训工种专业和课时按规定确定。

  (2)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创办企业培训(含网络创业培训)、改善企业培训、创业实训按照现行标准执行。

  3.申领程序

  培训机构提出申请→旗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旗人社部门公示→旗人社局、财政局审批→旗就业服务中心拨付补贴。

  4.受理股室

  旗就业服务中心培训室

  联系电话:0477-2259012

  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1.政策内容:企业组织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高校毕业生,参加为期1至2年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给予培训补贴。

  2.补贴标准

  每名学徒每年不低6000元。

  3.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旗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旗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并公示→旗人社局、财政局审核→旗就业服务中心拨付补贴到企业账户。

  4.受理股室

  旗就业服务中心培训室

  联系电话:0477-2259012

  五、就业见习岗位补贴

  1.申请条件

  对用人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期间基本生活补助的,用人单位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2.补贴标准

  见习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70%。

  3.申请程序

  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认定和见习补贴等所需材料均需登录:

  http://gx.nmrc.com.cn/#/trainneeLogin提交。

  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向旗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旗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初审并公示→旗就业服务中心、人社局、财政局审核合格后→旗就业服务中心拨付补贴到见习单位账户。

  4.业务股室

  旗就业服务中心职介室

  咨询电话:0477-2257517

  六、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1.申请条件

  在我旗境内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女:16-50周岁,男:16-60周岁);

  (2)在我旗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所从事的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贷款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贷款额度

  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交申请材料→旗就业服务中心和放款行受理→旗就业服务中心初审→旗就业服务中心和银行开展贷前调查工作→银行审核申请人征信、同时办理担保手续→银行发放贷款。

  4.业务股室

  旗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室

  咨询电话:0477-2259007

  七、一次性创业补贴

  1.申领条件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补贴标准

  申请人可享受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旗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旗人社部门公示→旗人社局、财政局审批→旗就业服务中心拨付。

  4.业务股室

  旗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室

  联系电话:0477-2259007

  八、一次性扩岗补助

  1.申领条件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16一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

  2.补贴标准

  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3.申请程序

  (1)一次性扩岗补助实行“免申即享”加自主申请的方式。企业银行账户等信息完善的无需申请,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补助资金。通过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

  (2)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发放的,由经办机构向企业发送告知书(确认书),待企业将回执返回后予以发放。自主申请的,经办机构审核后直接发放。

  4.业务股室

  旗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室

  联系电话:0477-2259002

  九、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

  1.政策内容:将离校未就业贫困家庭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服务,实施“一对一”帮扶,为每人至少提供3—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

  2.享受对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身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3.申请程序

  高校毕业生提出申请→旗就业服务中心职介室受理并提供服务。

  4.业务股室

  旗就业服务中心职介室

  咨询电话:0477-225901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服务渠道

  中国公共招聘网:

  http://job.mohrss.gov.cn

  就业在线:

  https://www.jobonlin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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