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动端

  • 蒙古文版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模式
导航

【办事指南】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指南

来源:达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1-15 09:22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一、文件依据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内蒙古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7号)。

二、对象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须进行失业登记并办理《就业创业证》)。

三、申请条件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失业人员。对用人单位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期间基本生活补助的,用人单位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四、申请材料

1.法人登记证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达拉特旗见习基地审批表》(加盖公章)

3.《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岗位需求表》(附件3)(加盖公章)

4.《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补充

6.《达拉特旗就业见习单位拟参加见习人员名单》

7.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复印件

8.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登记证明

9.《达拉特旗就业见习申请表》

10.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达拉特旗业见习协议书》

11.见习人员连续工资流水

12.见习基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13.就业见习人员期满考核鉴定表

14.见习期满留用人员名单

15.《见习基地见习补贴申请表》

16.达拉特旗就业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

17.见习期满后继续留用的签订的《劳动合同》

五、办理流程

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认定和见习补贴等所需材料均需登录:http://gx.nmrc.com.cn/#/trainneeLogin(网址链接) 提交。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向旗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旗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初审并公示→旗就业服务中心、人社局、财政局审核合格后→旗就业服务中心拨付补贴到见习单位账户。

六、办理时限

承诺办结15个工作日(该承诺办理时限仅为人社部门审核,发放补贴以财政审核完成日期为准)。

七.办理地点(方式)

达拉特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拨付补贴到见习单位账户

九、咨询电话:0477-2257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