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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计划及细则

来源:达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5-04-02 14:56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行政许可实施工作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提升林草监管的规范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依法保护生态安全,实现森林草原资源永续利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以机制建设为基础。不断完善组织领导、随机抽查等工作机制,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监管做到全覆盖、常态化进行。 

  (二)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牵引。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平台的基础上,加强我局执法业务培训及平台应用,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三)全面提升监管效能。以林长制建设为总抓手,依法推进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能力,全面排查行政管理缺项,大力推进部门联合、重点领域的随机抽查模式,不断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本《实施计划》适用于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涉及的监管领域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的监管工作。未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以及监测途径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置。对通过监测途径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在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时,要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的理念。动态调整“一单、两库”,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检查执法人员名录等相关数据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确保名录库真实、全面、合法。 

  (二)明确工作流程。实施“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按下列工作流程进行: 

  1.明确随机抽查工作要求。根据年度随机抽查事项和已公示的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时间、检查事项及检查要求。 

  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抽取检查对象名单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在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自动生成检查名单。 

  3.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名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单由组织实施抽查的部门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名单,自动生成检查小组。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但因岗位调整、工作冲突、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行检查任务的,允许调整更换。调整更换人员需要报经任务执行部门领导同意后,在具备执法资格的其他人员中另行指派。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回避可采取与其他执法检查人员交换检查对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参与本次检查任务的方式。确定不参与本次检查任务的,在具备执法资格的其他人员中另行指派。 

  4.组织实施检查。事先与被检查对象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预约检查时间,同时告知检查对象应当提供的备查材料,并要求检查对象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执法检查人员按照《执法检查表》的检查事项逐项开展检查,准确、及时发现有关问题,并逐户出具检查意见。 

  5.公示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建档,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后,按照“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等类型的抽查结果录入“双随机”系统归集至企业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6.建档保存检查资料。随机抽查形成的各类检查表、检查过程中采集的重要证据、检查照片和检查结果公示截图等材料,按照“谁管辖、谁存档”的原则,“一对象一档案”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保存。档案可参考行政处罚案卷格式整理装订成抽查卷宗,由各实施抽查机构分别归档长期保存。对通过摄影摄像等形成的电子数据,可上传协同监管平台,并打印形成归档资料,或按照有关电子档案存档规定保存。具体归档保存方式由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三、抽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我局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我局要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发挥好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能作用。各相关股室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股室之间要加强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跟踪问效,加大督查力度。要探索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震慑力和社会影响力。要全面推行“事前懒政提醒、事中急政督办、事后失职问责”的三单工作机制,推进重点工作落实。要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以查促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重点强化平台运用、抽查计划的制定与落实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等环节的督查。 

  (四)持续完善“一单两库”。要认真落实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的主体责任,认真对照自治区级部门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上确认的监管事项,把适用随机抽查的监管事项纳入本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做到“应纳尽纳”。要结合监管重点,合理确定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及其抽查比例;动态调整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持续推进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做到分类科学、标注统一,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 

  (五)深入推进联合抽查。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确保单位内部联合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严格落实本部门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本部门监管实际,不断健全内部股室联合抽查工作机制,按照统一谋划、主管牵头、积极参与的原则,认真组织制定本单位2025年度内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要将近年来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成果固化为制度机制,为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常态化提供制度保障。 

  (六)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要将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主体,实施差异化抽查;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对相关领域、检查对象、检查事项实施非现场检查的方式方法,最大程度降低对市场主体的干扰,提高执法效能。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双随机抽查的公正、公平、合法、有序。 

  (七)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后续处置工作机制。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监管闭环。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提升随机抽查效能和震慑力。要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统计分析运用基于信用风险指数变化的预警功能,提升对本部门监管领域内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的发现能力,有针对性实施定向抽查,消除风险隐患。 

  (八)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要突出抓好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报道,不仅要加大在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的报道力度还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增强其对监管部门工作的理解配合,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提高社会共治水平。要积极探索创新,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体水平要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既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满足联合抽查工件需求,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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