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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达拉特旗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1-07 10:23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2024年,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旗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医疗保障工作全过程,不断促进医疗保障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推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提升执法公信力,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对全局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工作坚持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坚持亲自过问,对重点环节坚持亲自协调,对重大任务坚持亲自督办,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截至目前,我局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议1次。
  (二)加强法治学习,强化法治思维。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书籍,形成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党支部为基础的理论武装工作格局。通过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依托局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载体,不定期推送相关法治方面内容,在局微信公众号开设“党内法规”、“普法宣传”“以案释法”、“诚信建设”等专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诚信建设等知识,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懂弄通做实,不断提高医保工作法治水平。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达拉特旗医疗保障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建立了《达拉特旗医疗保障局领导干部学法情况统计表》。截至目前,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全体领导干部学法6次(含党内法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知识测试2次。此外,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法治题材影片《第二十条》,不断增强医疗保障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从而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坚持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意识。以“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集中宣传月、“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和医保政策进企业、进社区等宣讲活动,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借助医保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医保政策,制作“医保知识百问百答”,完善更新政策问答知识库内容。截至目前,通过医保各类宣传平台及时发布医保政策和工作动态507篇,制作医保宣传政策短视频44部,医保政策解读直播4场,开展医保政策宣讲7场次,开展免费义诊活动2次,发放医保政策宣传材料1500余份,发放医保政策宣传扑克牌95000盒,现场解答各类问题1000余条。
  (四)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效。一是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参保群众可通过“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内蒙古医保”APP、“内蒙古医保”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蒙速办”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医保鄂帮办”小程序等多渠道办理业务,实现医保缴费“掌上办”、参保核定“网上办”、就医购药“扫码办”。对11大类34项经办服务事项进行全流程再造,其中16项事项实现线上线下全区通办。创新推动“无感就医”服务模式,旗中蒙医医院在全旗率先实现“医保电子凭证一码付”与“医保亲情账户刷脸付”双支付功能,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在医保业务大厅推行“综窗办理模式”,实现“一窗通办”,建立“前台受理、后台办结”工作机制,公开经办流程、办事指南,简化办事手续,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同时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引导、叫号、复印、帮办、代办等服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在各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打造医保便民服务站点,将居民参保缴费、住院费用手工报销、异地转诊备案等17项医保高频业务下放到60个基层医保服务站;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等7项医保高频业务下放到319个嘎查村(社区)基层医保服务点,覆盖医保经办所有高频事项,实现医保业务“门口办”、“马上办”;加强经办队伍建设,打造学习型机关。健全“好差评”制度,督促经办人员履职尽责,建立健全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推动医疗保障工作理念、制度、作风深刻变革,群众满意率大幅提升。三是全力推进诚信建设工程。结合工作实际,将诚信建设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弘扬医保诚信文化。深入开展“诚信建设进机关、进大厅、进药店”活动,运用显示屏播放诚信宣传标语和宣传视频,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不定期推送社会诚信故事等内容,向过往群众普及诚信知识、解读医保政策。及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调度系统”和“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分别上传填报社会信用体系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涉及我局“十公示”内容,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意识,共同构建诚信医保体系,营造履约践诺和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扩大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知晓度、认可度和满意度。按时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每月报送《达拉特旗营商环境信息宣传统计表》,每季度报送工作总结、大事记,在公共场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1次,营造“人人为营商、营商为人人”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累计报送典型案例5篇,报道信息25篇;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等情况,确保出台政策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此外,通过微信群组、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开展集中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切实增进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健全制度体系,提升法治水平。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旗医疗保障局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目前,我局没有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遵守“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财务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凡是涉及医疗保障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坚持必须在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党组班子集体研究后方可作出决定。三是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本部门公职律师并开展工作,为研究涉及我局重要法律问题、处理重要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截至目前,我局共有1名干部持有公职律师证。四是为适应不断变化的法治环境和业务需求,提高公职律师的职业认可度以及社会地位,我局1名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公职律师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合同编、行政法、律师管理体制改革等。通过学习培训,不仅提升了公职律师法治思维和综合素质能力,也通过实地考察参观扩宽了律师职业视野,对行业健康发展与自身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五是我局1名领导干部积极参加鄂尔多斯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与青年律师委员会联合举办的“法治‘她’力量,守护‘她’权益”主题活动,作品题为《法律的公平正义和女性的自我觉醒》获得“积极参与奖”,被“鄂尔多斯市律协”微信公众号采纳。
  (六)严格依法行政,推进廉洁执法。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三项制度,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置执法车辆、为执法人员设计统一制式服装,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录音笔等,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二是及时通过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加大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我局现有28人申领了行政执法证,1人参加考试通过未申领行政执法证,1人参加新增执法人员考试,1人更换行政执法证。三是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领域行政处罚行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包容审慎监管助力医疗保障,打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制定了《达拉特旗医疗保障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包含不予处罚事项、从轻处罚事项、减轻处罚事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等四类。截至目前,我局暂未涉及。
  (七)化解矛盾纠纷,聚焦民生关切。一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二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医保便民服务热线,设立业务政策咨询服务岗,为参保群众提供医保政策解答服务,做到来电必接、有诉必应、有问必答,确保群众咨询的业务及时解释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办理到位。目前,我局共受理“12345”热线工单254件。
  (八)强化行政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监察监督。目前,共收到政协提案3件,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答复率为100%。同时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二是2024年11月5日至12月5日,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达拉特旗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将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医务人员、行业专家中优先选聘,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持续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形成全民参与共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依托医保智能监管系统,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智能监管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实时动态智能监控,开展执法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织密织紧基金监管网,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截至目前,通过自治区专项检查、市专项检查、基金监管日常检查、智能审核系统监管、自查自纠等方式对40家医院,344家诊所、药店进行监督、检查。追回医保基金共计229.09万元,其中通过智能监控追回11.53万元;各定点医药机构通过自查,主动退回违规基金299.04万元;行政处罚7.44万元。暂停医保服务46家,退出医保协议19家,约谈违规定点医药机构247家,曝光249家。四是加强医保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我局进行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经排查,我局暂无案件涉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五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本单位信息、职责职能、机构设置、工作动态、预决算公开等信息的公开。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制定下发了《达拉特旗医疗保障局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奖励办法》《达拉特旗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管理办法》。截至目前,通过“达拉特旗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累计编发43条医保信息,并转发医疗保障领域政策和相关法治内容,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虽然我局在法治建设领域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宣传方式还比较单一,大多仍以资料学习为主,没能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
  二是医保部门执法力量薄弱。随着定点医药机构数量的快速增加(全旗定点医药机构数量由2022年的248家增加为现在的531家),监管数量内容的大幅增长(卫生院、药店由只办理住院报销到目前开放门诊统筹,村卫生室也开通医保服务),加之医保执法人员数量偏少,现有的监管资源严重不足,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任务需求。
  同时具备医学、审计、信息化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才严重不足,导致在处理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基金监管任务时力不从心,影响监管效率和准确性。
  三是定点医药机构法治意识不强。医保政策宣传不到位,新医保政策出台后对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较少,导致一些定点医药机构对医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理解不够透彻,认识不够充分,存在侥幸心理,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四是服务意识有待加强。在与窗口群众加强交流方面还做得不够主动,在想群众之所想、做群众之所需方面落实不够深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不断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医疗保障领域法律法规等内容,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依法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充实执法队伍。持续加强医保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医保基金监管,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提升人员综合素质;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医保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提升医保窗口人员综合服务水平,继续加强窗口工作人员接听电话、来访接待、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有效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三)强化依法监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三项制度,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置执法车辆、为执法人员设计统一制式服装,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录音笔等,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确保监督检查公开、公平、公正。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四)创新宣传载体。聚焦群众关切,拓宽宣传渠道,及时宣传答疑,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快手等平台及时发布医保政策和工作动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制作“医保知识百问百答”,完善更新政策问答知识库内容,提高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和“八五”普法规划,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挥医药机构、服务站点宣传前沿阵地作用,全方位解读医保政策,常态长效加强社会宣传,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