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蒙古文版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模式
导航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旗重点项目集中审批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来源: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1-05 11:42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达政办发〔2020〕21号

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集中审批联动,加快投资项目建设,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重点项目集中审批联动机制的通知》(鄂府办发〔2020〕15号)精神,旗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全旗重点项目集中审批联动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限时倒逼效率。以限定时间、集中审批为抓手,倒逼旗直审批部门间横向联动、与上级部门间纵向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项目前期手续的工作机制,实现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间,全面提升审批效率。

二、强化协调联动。由旗发改委牵头,旗直各有关部门参加,各开发区(园区)、苏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认真查找阻碍项目审批的相关问题,汇总提出旗级层面项目审批计划。持续强化线上、线下常态化联动,指定专班专人盯紧手续办理,形成线上线下无缝对接、部门间协同配合、审批程序顺畅高效的审批服务模式。

三、深化并联审批。旗政务服务局牵头,各审批部门配合,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一站式”审批中心的作用,着力破解项目审批中存在的堵点、卡点、难点。对并联审批的事项,要尽最大可能简化环节、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实行一窗受理、信息共享、流程跟踪、限时办结、全程跟踪,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四、做好前期准备。原则上每周进行一次集中审批,每次集中审批前,各审批部门要按照旗级项目审批计划,提前做好项目审批有关准备工作,做好项目资料审核、实地踏查、专家咨询、行业评审和公示公告等工作。

五、集中会商审批。由旗人民政府领导主持会商会,旗发改委通报项目审批存在的问题,项目业主单位汇报项目进展和困难问题,旗直各有关部门就逐个项目涉及本部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暂时不能解决的要研究提出后续解决的路径和办法及时限。

六、推行容缺受理。除了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硬性要求外,不能有任何其它理由影响、拖延、甚至阻碍项目审批,审批项目只要具备核心要件,即可容缺受理。容缺的其它要件,有关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要承诺限期备齐。

七、实行压茬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审批要统筹安排、有计划有步骤、保重点有序推进。每次集中审批,旗发改委要筛选梳理、明确提出下一次项目审批清单,旗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清单提前做好准备。

八、专班跟踪落实。对需上报市直部门和自治区的审批手续,旗直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班专人,跟踪协调推进有关事宜,力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审批。

九、严肃限期责任。实行严格的项目审批责任制,按照旗级层面提出的项目审批计划,旗直各有关部门要在限期内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第一次完不成的,要通报批评;第二次完不成的,要诫勉谈话;第三次完不成的,要追责问责。

十、优化营商环境。要深入落实我旗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在项目包装策划、推介招引、落地建设、投产达产等环节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全过程、全流程的项目服务机制,着力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真正让各类项目引得进、落得下、发展好。

十一、精准调度项目。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属地管理单位要对主管(行业)或辖区范围内的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按要求进行精准调度,把企业存在的问题当成“自己的事”,上心办、及时办、想办法办,项目建设进度及时、主动地反馈旗发改委汇总,发改委汇总后及时报告旗人民政府。

十二、严格考核奖惩。把重点项目的考核作为年度实绩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增加权重,强化对项目数量、投资增量和建设过程以及项目储备、项目质量的综合评价。主要考核项目审批和协调争取情况,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集中精力抓好项目策划储备、立项审批、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形成开工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项目建设局面,实现项目建设可持续良性发展。

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抓好落实,以改革创新的思维,以强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全旗重点项目建设。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