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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0-30 10:21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达政发〔2020〕27号

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达拉特旗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4日

  达拉特旗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复产复商复市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支持全旗中小微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应对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政策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和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严格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1.宣传政策。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支持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编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汇编》,在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开设《政策之窗》功能,将各级各类支持性政策文件通过线上和线下广泛宣传,有效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提高惠企政策知晓度。(牵头单位:工信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财政局、发改委、能源局、农牧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住建局等部门)

2.落实政策。对支持中小微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要分行业、分产业进行梳理,建立政策落实台账,按照政策支持的内容措施,逐条逐项落实,帮助中小微企业精准享受各类政策。要加强日常调度,注重政策落实效果,深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参与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发改委、能源局、农牧局、工信和科技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住建局等部门)

3.争取政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协调争取支持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各类优惠政策和专项配套资金。(牵头单位:发改委、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工信和科技局、能源局、农牧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等部门)

二、财政支持

4.兑付专项资金。加快专项资金兑付进度,将上级支持小微企业的各类补贴资金,按进度按时限逐步落实到位。(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发改委、工信和科技局、税务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能源局、文旅局、住建局等部门)

5.清理拖欠账款。加快清理政府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帐款,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提升企业发展活力。(牵头单位:工信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财政局、发改委、能源局、农牧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文旅局、住建局等部门)

6.落实减税降费。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的各类惠企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牵头单位:财政局、税务局,配合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工信和科技局、发改委、能源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住建局等部门)

三、金融服务

7.共享银企信息。调查了解企业运行、资金需求、诚信等情况,通过有效渠道和方式及时反馈金融机构;协调各金融机构实时发布、宣传推广支持企业的各项金融产品,并将各金融机构支持的信贷条件、额度和方式反馈企业,实现信息共享。(牵头单位:金融办,配合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财政局、工信和科技局、发改委、能源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住建局等部门)

8.扩大信贷规模。通过积极协调银企,对生产经营信誉好、诚信度高的中小微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创新抵押方式,扩大信贷规模,落实好续贷、展期、降息等各类政策,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的作用。(牵头单位:金融办,配合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财政局、工信和科技局、发改委、能源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住建局等部门)

四、运行调度

9.实行定期调度。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四上企业按月定期调度,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按季度形成企业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并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梳理并提出应对措施。(牵头单位:工信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发改委、能源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住建局等部门)

10.加快复工复产。及时掌握和分析行业动态,理清停产企业原因,为企业提供科学准确信息,采取精准帮扶,帮助企业完善手续,解决资金困难,督促企业恢复生产,全力减少停产企业数量。(牵头单位: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工信和科技局、能源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住建局等部门)

五、创新服务

11.优化平台服务。紧跟“互联网+”发展新趋势,依托鄂尔多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达拉特旗政务服务平台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线上服务平台,实现自治区、市、旗平台互联互通、优势互补,在政策信息、咨询、生产、管理、研发、营销等各个环节加强信息化应用,促进两化融合,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营销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牵头单位:工信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发改委、能源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住建局等部门)

12.创新科技服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传媒技术,通过达拉特科技资源服务平台提供科技信息资源,将项目申报、创新政策、成果转化、产业基础、人才招引、产学研合作等科技服务内容即时对外发布,并通过线下提供全程无缝隙跟踪服务,解决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弱、成果转化率低、科技合作不紧密等问题。(牵头单位:工信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发改委、能源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住建局、政务服务局等部门)

13.推行“首席服务官”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包联“四上企业”工作台账,采用“一对一、点对点”包联办法,建立“首席服务官”制度。针对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形成清单,由行业部门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行业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旗人民政府研究解决,因客观原因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做好答复。(牵头单位:工信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发改委、能源局、农牧局、住建局、文旅局等部门)

14.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对各行业部门梳理出的问题清单,旗人民政府将定期召开联动会议予以协调,形成集中联动分析、研判、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工信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财政局、发改委、能源局、农牧局、住建局、文旅局等部门)

六、丰富活动

15.丰富活动形式。积极推广网购模式,充分利用快手、抖音等平台进行带货直播,借用淘宝黄河几字湾特产店、达拉特旗人人帮电商扶贫小商城、邮乐购等平台带动农畜产品销售,通过“天骄集市”等智慧旅游平台进行旅游营销推广。(牵头单位:工信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财政局、发改委、能源局、农牧局、住建局、文旅局等部门)

16.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召集企业家座谈交流、分享经验,通过分析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找出中小微企业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形成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工信和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财政局、发改委、能源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文旅局等部门)

17.召开银企对接会。以“宣传信贷政策、推介信贷产品、促进银企合作”为主题,通过银企面对面沟通交流,根植银行市场营销理念,搭建银企沟通与合作平台,建立融资双向选择机制,促进银企双方沟通信息、衔接资金。(牵头单位:金融办,配合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工信和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能源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文旅局等部门)

18.促进消费提升。通过举办夏(秋)季服装展览展销会、汽车展销会、第四届电子商务农副产品品鉴推广会、农商互联助力扶贫促进绿色推广会、第二届鲜食玉米产业大会、中国农民丰收节促销会、“黄河几字湾”农特产品展销会、第二届电子商务年货节、农商农超对接订货会、“百日消夏”、“乡村文化旅游节”等大型品牌活动,促进消费升级,激发市场活力。(牵头单位:工信和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配合单位:有关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财政局、执法局、能源局、农牧局等部门)

19.发展地摊经济。通过发展地摊经济,有效提供便民服务,提升城市活力。要合理规划马路市场,指定经营场所,规范经营行为,充分拉动就业。(牵头单位: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交管大队等部门)

七、服务保障

  20.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统筹指导和督促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抓好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任务落实,协调解决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中的问题,成立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旗人民政府旗长任组长,各分管副旗长任副组长,工信和科技局、发改委、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附件:1、达拉特旗中小微企业包扶责任清单

    2、达拉特旗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复商复市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