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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达新疫指令〔2020〕15号)

来源:达拉特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0-06-03 11:14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达新疫指令〔2020〕15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直各部门,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按照自治区、市有关要求,我旗决定自2020年2月3日14:00起,在全旗范围实行村(居)民出行最严格管控,出台村(居)民出行严格管控7项措施和疫情防控20条工作标准,请严格贯彻落实。

一、全旗村(居)民出行实行严格管控7项措施

(一)严格控制村(居)民出行,原则上全旗每户家庭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外,一律不得外出。

(二)村(居)民车辆一律不得随意外出,即日起,街面上随意流动车辆由执法人员按违章处置,确需出行车辆由主管部门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办理通行证。

(三)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村居工作人员劝导村(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四)全旗各级机关、部门、园区、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统一向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本单位职工每日出行人员名单,待指挥部批准后,严格执行。

(五)对拒不听从村(居)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

(六)各居民小区,各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及超市、商场、药店等公共服务机构及小区堵卡点要设立消杀和体温监测点,对出入人员做好消毒杀菌和体温测量,进出人员全部戴口罩。

(七)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以更大范围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二、疫情防控20条工作标准

(一)人员管控方面

1.各嘎查村、城镇居民小区组织一支10人以上的专门队伍,分小组开展检测、登记、巡逻、隔离等工作。每个环节、点位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2.各嘎查村、城镇居民小区专门队伍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上岗必须佩戴口罩,每天测量体温两次(上岗前测量一次,体温正常方可开展工作;换岗下班前再次测量)。

3.每个自然村、居民小区原则上只设立1个进出口,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水马等隔离设施,城镇居民小区其余进出口封闭。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进出口位置”等标识,并加强巡查,及时维护。

4.每个进出口安排专人负责测量体温、人员登记。人员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触湖北籍人员、从湖北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以及是否是外省区人员等情况。对本嘎查村村民和小区居民除必须测量体温外,可视情简化登记。如有不配合的,必要时可通过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5.加强村民和居民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大喇叭、微信群、宣传车、宣传单、横幅等各种宣传方式,提高居民疫情防控意识。开展对本村湖北籍、近期从湖北返回或有接触史的人员的动态排摸及时掌控外省区流入人员,发动居民群防群控。

6.嘎查村和居民小区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关停。

7.暂停各类人员集聚活动,举办红白喜事的,规格一律从简,同时须经村两委和社区同意后报苏木乡镇(街道)备案。

(二)人员隔离方面

8.对居家隔离人员做好规范隔离防控,落实单人单间,发放告知书,粘贴隔离告示,设置警戒标识。按照“人对人核实、面对面落实、一对一管理”要求,落实社会管控三方签字(管区片警、网格员、卫健或防疫人员三方签字)和“一人一档、一人一卡、一对管理”措施,并实行24小时值守。

9.对隔离人员每天早晚测量体温两次,医务人员开展随访,如有异常及时报告苏木乡镇(街道),移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救治。

10.各嘎查村和城镇居民小区应对隔离人员做好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

11.加强隔离点周边区域消毒工作,每天至少消毒1次。

12.隔离期限为14天,如无异常,期满后经医护人员确认,报请苏木乡镇(街道),取得《解除医学观察医学书)后方可解除隔离。

13.做好隔离人员必需的日常生活保障,帮助采购基本生活物品。

14.加强居民健康排查,如发现体温异常的,马上就地隔离,并报告苏木乡镇(街道)防疫网格员采取相应措施。

15.在家人员原则上居家留守,尽量少走动、不串门,避免人群聚集,出门必须佩戴口罩。

16.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平时做到勤洗手多通风。

(三)废弃口罩处置方面

17.居民废弃口罩分普通废弃口罩、居家隔离人员废弃口罩(包括其产生的生活垃圾)两类处置。

18.分类投放:普通废弃口罩须密封装袋后,投入其它垃圾收集容器或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居家隔离人员废弃口罩及生活垃圾须密封装袋后,标红色标记,由专人上门收集后投入专用容器。每个嘎查村和城镇居民小区至少设立一处固定投放点,设置明显标识,并通过喇叭、居民微信群等形式告知全体村民和居民。

19.分类运输和处置:严格落实垃圾运输密闭化管理,普通村民废弃口罩须运至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居家隔离人员废弃口罩及生活垃圾每天固定上门收集,并进行消毒,专车运输至苏木乡镇(街道)指定地点专门处置。专用运输车辆须做好消毒防护工作。

20.垃圾消毒:各嘎查村和城镇小区对垃圾投放点做好消毒工作,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废弃口罩投放点日投日清。

 达拉特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