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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我为企业找订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拉特旗 发布时间:2022-10-14 16:43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达政发〔202253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直各有关部门,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达拉特旗“我为企业找订单”活动实施方案》随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达拉特旗“我为企业找订单”活动实施方案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2930

 

附件

达拉特旗“我为企业找订单”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帮扶市场主体纾困,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协同发展,进一步深化企地融合发展,充分激发企业活力,决定在全旗开展“我为企业找订单”活动,积极帮助企业拓市场、增订单、找销路,为创新创业、产业升级、企业发展赋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聚焦全旗企业稳定生产经营和创新发展,发挥政府服务职能,重点围绕缓解创新创业企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以及新落地、新投产重点项目面临的市场销售问题,通过创设政策、打造环境、搭建平台、优化服务,构建企业服务长效机制,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提供稳定宽松的环境、有力有效的支持,持续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发展活力,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支持企业范围

主要包括全旗创新创业企业(尤其是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装备制造重点规上企业、特色农畜产品生产企业,突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活动安排

(一)推行领导干部包联找订单。按照高位推动、分层推进、突出重点的包联工作思路,建立服务企业“快速通道”和解决问题“绿色通道”,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用真心真情为企业排忧解难。

1.建立旗级链长包联链主企业机制。建立旗级产业链链长与链主企业联系制度,由重点产业链链长或副链长包联各自链条上的链主企业,聚焦链主企业市场拓展、上下游配套等予以重点扶持培育。探索实行链主企业提需求及认可采购、上中下游企业揭榜参与的协作模式,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性。包联旗级领导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对接链主企业,了解企业发展诉求,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会同联系各部门负责人协调推动解决链主企业发展重大事项,支持链主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牵头单位:工信局、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旗直各相关部门)

2.推行行业主管领导包联企业机制。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旗直各相关部门建立领导干部包联机制,由各领导包联服务,并选派驻企联络员专门负责工作落实,形成“包联责任到人、包联服务到企”的无缝衔接机制;建立定期走访机制,主动深入包联企业,详细了解产品情况、市场情况;建立包联企业市场问题诉求台账,细化解决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解决时限,全力打通解决问题“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拓宽销路,助力企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

(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旗直各相关部门)

(二)结合产业链培育找订单。结合达拉特旗重点产业链招商引资和培育工作,帮助企业寻找上下游配套企业和产品,支持本地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结对,畅产业链供应链,提高产品的本土配套率,扩大本地企业产品的就地产销率。

1.聚焦“风光氢储车”产业集群。结合新能源全产业链集群培育,加大新能源装备产品推广政策支持力度,引导促进本旗“风光氢储车”产品推广应用。制定支持新能源全产业链和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完善“风光氢储车”产品推广应用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建立合作联营机制,形成“产、供、销、用”一体化发展,本旗新能源发电项目须使用本旗新能源装备产品;建立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与采购合作协议履约同步跟进机制,推动协议履约兑现,对失信企业实施信用惩戒;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遴选“风光氢储车”重点企业开设专场产品经销对接会,政府引导、搭建平台,促进产销衔接精准有效对接。

(牵头单位:能源局、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国资委)

2.培育创新创业产业。重点支持创新创业企业、组织并落实上级有关遴选发布创新产品目录,依托科技大市场,对企业开展的技术交易给予补助政策;组织开展高新技术成果(产品)云展览活动,公开发布电子信息、高技术服务、生物与新医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等领域高新技术成果(产品),促进科技合作交流和技术转移转化。单独建立“创新创业找订单”台账,受理创新创业企业尤其是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在市场销售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困难诉求。积极梳理、落实、申报上级有关“我为企业找订单”方案中的对首次投放国内市场、具有核心知识产权但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重大创新产品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政府优先采购、推广使用创新产品;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落实首购风险补贴,对首张订单的生产和制造商给予投保保费财政补贴,对采购单位给予风险补偿和税收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工信局、财政局、政务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总局达拉特旗税务局、旗直各有关部门)

(三)依托商协会组织找订单。充分发挥大型企业的组织力量和资源优势,全面加强技术、设备、订单等资源整合共享,畅通行业商协会、龙头企业、中小配套企业之间的沟通渠道,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融通发展。

1.“内循环”协同发展。围绕政府所愿、企业所需搭建平台,推进开展各商会内部互通信息、挖掘潜力、利用资源、拓展市场,促进各企业间加强协作互动,互为客户;推动本旗各商协会之间开展战略合作,拓展市场、共享信息、互通有无,实现更大范围更大领域的协作,通过抱团合力拼市场,不断提升我旗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话语权。

(牵头单位:工商业联合会,责任单位: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民政局、旗直各有关部门)

2.“走出去”建起桥梁。结合呼包鄂榆城市群建设及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探讨建立商协会联盟,搭建地区间企业合作平台;推动本地商会与外部商协会、先进发达地区商协会建立结对关系,资源整合、供需对接,使企业在上下游配套、原材料供应、运输物流、市场营销等方面实现共享共赢。

(牵头单位:工商业联合会,责任单位: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旗投资促进中心及有关部门)

(四)利用办展参展找订单。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和国内市场,促进企业开展技术合作、融资对接、对外交流。

1.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活动。利用广交会、进博会、农交会、丝博会等重大展会平台,以及鄂尔多斯市举办的鄂尔多斯国际煤炭及能源工业博览会、鄂尔多斯国际羊绒羊毛展览会、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峰会等重大活动平台,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引导企业积极参加线上线下活动,全力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搭建平台。投资促进中心会同工信局牵头定期梳理发布支持会展活动名录。对方案支持企业范围内的参展小微企业,在展位费、特装费、展品运输费及参会人员差旅费等方面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牵头单位:工信局、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农牧局、能源局、财政局、大数据中心)

2.积极举办各类产销对接活动。依托产业链精准招商专题推介会,加大对本旗现代先进制造产品、创新产品及特色农畜产品的宣传推介、供需对接。组织举办产业链或行业专场产销对接会,搭建沟通平台、展示企业形象、推介企业产品、拓展销售渠道,促成点对点供销对接。采取托管、共建等形式搭建产业转移合作平台。推动供应链智能化和可视化,促进供应链主体信息交流和共享。

(牵头单位:工信局、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达拉特经济开发区、能源局、农牧局、旗大数据中心、工商业联合会)

(五)应用媒体及互联网找订单。充分利用好媒体手段及互联网平台,加大力度做好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品牌市场竞争力,助力企业找订单。

1.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开展“公益广告助力企业纾困”活动,指导加强我旗名优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商品品牌推广力度,策划、设计、制作一批有影响力和感染力的绿色、特色农畜产品公益广告作品,利用电视、报刊、户外广告等媒体分出时段投放,在重点景区开设专区设立广告,推介宣传我旗名优农畜产品品牌,不断提升产品的美誉度。

(牵头单位:旗委宣传部、农牧局,责任单位: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文旅局、融媒体中心)

2.借力电商平台塑造品牌。以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为依托,通过电商平台,推进农畜产品上线,大力推动农村电子商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组织指导农畜产品生产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在线发布产品信息、销售需求信息等,通过多种方式为企业匹配市场资源,撮合对接洽谈,拓宽销售渠道。

(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农牧局、大数据中心)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工作统筹。成立由分管副旗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达拉特旗“我为企业找订单”活动推动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信局,负责组织各部门抓好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立足各自实际,合力推进活动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旗直各有关部门)

(二)迅速开展行动。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旗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我为企业找订单”活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成立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围绕活动部署要求,立即行动,抓紧组织启动相关工作,尽快提升热度、营造氛围,形成争当企业“推销员”的浓厚氛围。特别是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旗直各相关部门要落实落细行管责任,做深做实服务保障。

(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旗直各有关部门)

(三)强化政府采购引导。各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于本旗优质创新产品、服务,在功能和质量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条件下,采购单位应当优先购买。首次投放市场的产品,政府采购应当率先购买,采购单位、代理机构不得以商业业绩为由予以限制,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在采购过程中,应当明确有利于优质创新产品的评审规则、技术要求和评审标准等,对满足条件的供应商给予适当的评审加分,并可与其它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叠加。对采购优质创新产品和服务项目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单位对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给予合同预付款。

(牵头单位: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旗直各有关部门)

(四)加强金融支持。充分利用政府投资基金,优先支持我旗优质创新产品生产和制造企业。定期开展多层次、多形式银企对接活动,鼓励金融机构为采购方提供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加大金融机构对专精特新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牵头单位:金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达拉特旗支行、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达拉特监管组、各金融机构)

(五)强化督促考核。充分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科学有效的督查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工作情况纳入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工作推动优秀的部门予以激励奖励,对工作推动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以督查考核推动活动全面落实。旗人民政府督查室要把“我为企业找订单”活动作为重点督查事项,按月统计汇总活动开展情况,适时对活动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问效。

(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旗委组织部、旗人民政府督查室)

(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我为企业找订单”活动,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迅速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帮助企业找订单的浓厚氛围。宣传部门要突出宣传好各部门单位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成果成效,积极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营造强大宣传声势。

(牵头单位:旗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旗直各有关部门)

附件1.达拉特旗“我为企业找订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2.达拉特旗“我为企业找订单”活动推进情况台账

 

附件1

达拉特旗“我为企业找订单”

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统筹推进“我为企业找订单”活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达拉特旗“我为企业找订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长:包文贤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       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副主任

王晨刚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泽雨     旗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员:       旗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白万兴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奇彩霞     旗工商联合会主席

郭雪峰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薛海林     旗财政局局长

李建宇     旗民政局局长

傅挨伟     旗能源局局长 

张永飞     旗农牧局局长

贾贵斌     旗政务服务局局长

李二梅     旗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旗税务局局长

       旗大数据中心主任

石洛铭     旗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李宝荣     旗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王志刚     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张建平     旗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永胜     中国人民银行达拉特旗支行行长

       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达拉特监管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工信和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旗工信和科技局局长王泽雨兼任。

 

 

附件2

达拉特旗“我为企业找订单”活动

推进情况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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