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蒙古文版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模式
导航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暖企”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08 13:18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达政发〔202360  

 

旗直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达拉特旗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暖企”行动方案》随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3928

达拉特旗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

“暖企”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全旗营商环境,激活企业内生动力,形成服务市场主体长效机制,推动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助力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迎接世行营商环境评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和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以干部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以“暖企”为主题开展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走访活动,宣传惠企政策。听取意见,解决难题,在全市打造“五心”营商环境品牌上率先“作示范、勇争先”。

二、工作内容

()行动对象

全旗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发区(园区)分别行动,建立“暖企”工作队,下沉企业,原则上覆盖全旗范围内市场主体。

()重点内容

1.宣传政策。采用入企走访、座谈的形式宣传国家、自治区、市新出台的纾困解难若干举措和惠企便民政策,梳理汇总形成电子汇编,特别是要宣传好旗委、旗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发展县域经济的决心和信心,以及服务企业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密切政府与企业的联系,真正做到“进得了门、说得上话、做得了事”。问清企业的发展需求、产业需求、政策需求等,指导企业用活、用好、用足政策,帮助企业增强信心、攻坚克难、做大做强。

2.收集意见。通过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和项目现场,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采取座谈交流等方式问清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题,力争把企业生产经营的堵点、难点、焦点问题摸清、摸准、摸透。全面收集企业家对开办企业、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政务服务、缴纳税款及用电用水用气等生产经营方面的诉求、难题、建议,真正建立企业“诉求有道、解决有效、发展有力”的长效服务机制。

3.解决问题。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保姆式”服务。对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遇到的土地、资金、技术、人才、市场、安全生产等方面难题,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联动破难的方式给予解决。各有关部门在行动期间要积极落实税费减免等惠企政策,实实在在解决问题,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超越本单位职能范围的应当积极主动联系相关部门联动解决,切实防止出现“问题只收不管、办法只说不做、成效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现象发生。要以“问题的解决率、企业的满意率”作为检验专项活动成效的标准。

三、方法步骤

“暖企”行动从9月中旬开始,常态化推进。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启动部署阶段(9月中旬)

1.旗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印发优化营商环境“暖企”行动方案,准备宣传材料。

责任单位:旗营商环境工作专班

2.旗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全旗市场主体名录及信息,建立市场主体台账。旗政务服务局负责收集汇总全旗各行业主管部门惠企便民政策及指南,并进行汇编。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本行业“暖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具体工作举措。

责任单位:旗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局、工信局、能源局、文旅局、农牧局、财政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住建局、人社局、教体局、医保局、民政局、开发区招商局、金融服务中心、工商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走访座谈阶段(9月中旬-10月中旬)

3.各有关部门分别成立走访座谈工作队,深入本行业企业开展走访座谈,积极指导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及时申报惠企政策,特别是以问题为导向掌握并解决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和经营中的困难。同时针对世界银行优化营商环境评估工作做好企业问卷调查宣传、政策解读等工作。

责任单位:旗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局、工信局、能源局、文旅局、农牧局、财政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住建局、人社局、教体局、医保局、民政局、开发区招商局、金融服务中心、工商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对收集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及时解决。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当前生产经营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现场能够协调解决的要马上帮助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并拿出解决方案,明确时限和责任人,切实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责任单位:旗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局、工信局、能源局、文旅局、农牧局、财政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住建局、人社局、教体局、医保局、民政局、开发区招商局、金融服务中心、工商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各有关部门每月15日、30日要向旗营商环境工作专班上报动态更新的清单台账、工作动态、问题解决等情况。旗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汇总后,及时上报旗人民政府相关领导阅批,切实推动“暖企”行动取得实效。

责任部门:旗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局、工信局、能源局、文旅局、农牧局、财政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住建局、人社局、教体局、医保局、民政局、开发区招商局、金融服务中心、工商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旗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要对“暖企”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展示“暖企”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营造同心合力服务企业的浓厚氛围。

责任部门:旗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三)常态化推进阶段(长期坚持)

7.积极完善现有企业帮扶等相关机制,常态化深入企业一线,密切沟通联系,当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改进政务服务工作。

责任部门:旗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局、工信局、能源局、文旅局、农牧局、财政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住建局、人社局、教体局、医保局、民政局、开发区招商局、金融服务中心、工商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集中开展“暖企”行动,是“干在项目一线、冲在发展前线”的生动体现。各有关部门要从有效履行职责,提升服务能力,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的高度,充分认清开展这项工作的目的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饱满的激情、积极的姿态、富有成效的工作解决问题、服务企业,不走过场,不搞形式,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夯实工作责任。各责任部门要对照本单位制定的行动方案,聚焦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暖企行动取得实效。加强协作,上下联动,相关人员应切实承担应有责任义务,积极发挥纾困解难作用。

()营造浓厚氛围。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学习交流,促进相互借鉴学习。及时通报实施中问题和负面典型,加强整改;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