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现将《达拉特旗2023年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供应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达拉特旗2023年农牧民
冬季取暖用煤供应工作实施方案
冬季农牧民取暖用煤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百姓福祉的重大民生问题,为确保全旗农牧民过一个温暖的冬天,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的各项决策部署,把2023年冬季农牧民取暖用煤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针对我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问题,着力协调解决好冬季取暖用煤采购、运输、分配等环节,让居民温暖过冬。
二、保供原则
(一)坚持集中领导、统筹协调原则。成立达拉特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相关煤矿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下,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应供尽供,不落一户,全力做好冬季农牧民取暖用煤保障工作。
(二)坚持就近原则。结合苏木镇、街道用煤需求及我旗煤矿分布和生产能力、煤质指标、运输距离等因素,按照就近原则,确定由我旗11家煤矿负责此次保供任务。
(三)坚持量质并重原则。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是一项基础民生工程,在煤炭调供工作中要保证平价煤(230元/吨)供应的数量和块煤的质量,确保冬季取暖用煤工作取得实效。
三、组织保障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成立达拉特旗居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小平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张伟雄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张栋梁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李 鹏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提名人选
成 员:段 涛 中和西镇党委书记
王海军 恩格贝镇镇长
郝建军 昭君镇镇党委书记
娜木汗 展旦召苏木党委书记
李 茂 树林召镇党委书记
韩晓博 王爱召镇党委书记
马 良 白泥井镇镇长
乔有世 吉格斯太镇党委书记
王艳玲 风水梁镇党委书记
庞丽燕 昭君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乔 莉 工业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张建文 西园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韩 忠 锡尼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李建清 白塔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李志恒 平原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高永权 旗能源局局长
郭雪峰 旗发改委主任
白云飞 旗财政局局长
李建宇 旗民政局局长
常培荣 旗交通局局长
李俊峰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 清 旗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能源局局长高永权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做好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的协调保障调度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各煤炭企业按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能源局。负责做好全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调供的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冬季取暖用煤分配到矿工作,动态掌握和收集汇总居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开展进度。
(二)各苏木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内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户数摸底、初核、鉴定以及组织本辖区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的分配、拉运工作,选派专人负责跟进监督冬季取暖用煤的质量与数量。各苏木镇、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主动、沟通协调、无缝对接辖区内应保供农牧民,做好异地居住农牧民信息核查、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等工作,避免重复统计,确保一户不漏。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全程监管冬季取暖用煤保供工作,确保煤炭市场平稳有序,确保煤价和质量符合保供煤的要求。
(四)发改委、交通运输局、民政局、住房保障中心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五)保供煤矿。要落实煤源保障,积极对接用煤苏木镇、街道办事处,保证平价煤供应的数量和质量。
五、保障内容
(一)保供对象。2023年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发放对象为在达拉特旗居住并拥有达拉特旗农业户籍、未纳入集中供热区域的常住农牧民;9个苏木镇、6个街道办事处负责分别统计辖区内常住农牧民,以常住农牧民实际用煤地为分配地进行统计上报,坚持分配地统计上报的原则;3个敬老院冬季取暖用煤由民政局负责统计上报。
(二)保供标准。核定的农牧民户数以旗人民政府审核后的数据为准,原则上每户实际领取取暖用煤不少于2吨(不包括正常损耗)。
(三)保供价格。2023年采暖期内对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给予供热扶持,按照9个苏木镇、6个街道办事处提供的数据,实行块煤每吨230元平价供应。保供煤矿同时要积极落实困难户暖心煤(包括损耗)免费供给工作(3个敬老院及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包括一级和二级伤残户>)。平价煤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运费由实际使用者承担,平价煤在运输过程中的损耗按3%核算,损耗费用由实际使用者承担,各苏木镇和街道负责统一收取相关费用(上述敬老院及2类困难人员运费分别由民政局和各苏木镇、街道承担)。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24日--8月31日)。
达拉特旗能源协会积极发起倡议,号召各能源企业大力支持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宣传,注重发现典型、宣传典型,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不断把冬季农牧民煤炭保障工作引向深入。各苏木镇、街道务必于8月31日前将统计表经党政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张博:15134835607)。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1日--9月20日)。
达拉特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开展冬季取暖用煤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选优配强工作人员,强化苏木镇、街道、部门协调联动,扎实推进此次居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9月20日前将冬季取暖用煤发放到位。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领导。各有关部门、各煤炭保供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调度。从保障能源安全、民生福祉、社会稳定的高度看待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各苏木镇、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在统计底数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做好数据比对、信息核查等工作,确保不漏统、不重复统计。能源局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牵头开展与各苏木镇、街道及各煤矿的沟通对接工作。各苏木镇、各街道办事处要与煤矿积极主动对接签订冬季取暖用煤合同。各配煤的煤矿须开设唯一的资金账户,用于购煤资金统一结算工作。
(二)抓好安全生产,完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进一步完善煤炭应急保障工作机制,针对雨雪冰冻等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及时启动预案,做到早预警、早部署、早应对,确保煤炭供应持续稳定。
(三)加强督查督导,全面压实责任。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协调各级纪检部门,对我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不实、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违规倒卖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2022年集中供暖用煤煤矿联系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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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1 |
内蒙古德耀能源有限公司 |
高智勇 |
13623666468 |
2 |
鄂尔多斯市金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贺 伟 |
15047385333 |
3 |
达拉特旗高头窑李五兴煤矿 |
曹 满 |
15648778199 |
4 |
达拉特旗益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 露天煤矿 |
解 军 |
15249019440 |
5 |
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点石沟煤炭 有限责任公司 |
赵勇刚 |
18147771200 |
6 |
达拉特旗物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物华煤矿 |
王培军 |
15149424444 |
7 |
内蒙古宝利煤炭有限公司煤矿 |
韩德明 |
18147795033 |
8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潮脑梁煤炭有限公司 |
薛 东 |
15004775200 |
9 |
达拉特旗海华煤矿 |
张东平 |
15604776230 |
10 |
内蒙古嘉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创业煤矿 |
石博文 |
15248409235 |
11 |
内蒙古华通瑞盛能源有限公司兴旺煤矿 |
邹存智 |
152047055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