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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农村机电井通电工作联合复核程序》的通知

来源: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28 11:38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达政发〔2024〕14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保障农村现有机电井通电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进一步完善优化机电井上电复核流程,现将《达拉特旗农村机电井通电工作联合复核程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4326

 

达拉特旗农村机井通电工作联合复核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达拉特旗机电井通电的管理,确保农村通电机电井合规建设、正常运行,保障农牧民群众正常生活生产用水,优化新增置换机电井办理服务流程,遏制地下水水位下降,稳步提升全旗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水生态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1852号)《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农业灌溉机电井管理的通知》(内水农〔20236)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旗实际用水情况,制定本复核程序。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境内农牧民(人畜饮用、农田灌溉)机电井(大口井)改建、扩建以及变压器增容等通电复核工作。

二、工作原则

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整合服务资源,堵塞审批漏洞。对新增地下水取用设施实行限审限批,原则上不得新增农业灌溉机电井,不得扩大灌溉面积。超采区内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机电井;超采区外确有生产生活需求的,由苏木镇人民政府收集、提交办理。涉及变压器增容的,不论新旧变压器必须提交该变压器所带所有机电井的复核手续,没有联合审批手续的绝不允许办理

三、工作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可委托办理,但需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到苏木镇按需领取并填写《达拉特旗农村机电井通电工作联合复核申请表》(见附件2达拉特旗农村变压器增容联合复核申请表》见附件3及相关附件材料,交由苏木镇业务人员受理开展初审。

2.苏木镇实地初审。属地苏木镇分管领导对所申请事项进行实地初审,重点对机电井灌溉地块的四至界线、地类性质、土地来源合法性、旧井置换条件、新井点位、新井深度等事项开展实地查验初审。如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申请人原由,且未能提供新的补充证明材料的,不再重复受理。初审符合条件的,现场在申请表予以签字确认并提交苏木镇主要领导同意签字确认后,以书面文件提交旗通电复核领导小组开展联合复核(见附件4)。

3.复核小组实地复核。旗通电复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路线,组织水利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供电公司、苏木镇联合开展实地复核工作。复审不符合条件的,需当场告知当事人原由。复审符合条件的,复核小组各成员现场在申请表予以签字确认,告知申请人做好采购计量水表、开展封井置换等前期工作告知申请人选择已在水利部门备案的打井队准备实施打井作业。

4.开展打井作业。申请人在完成打井前期工作后,需告知苏木镇打井作业时间。打井作业时,苏木镇分管领导或工作人员负责实地对打井作业点位、井深、打井队资质等进行监督。如不符合条件的要责令停止作业,立即纠正,拒不整改的告知供电公司取消通电资格。

5.开展通电作业。供电公司对新打机电井开展通电作业,通电作业时需再次核对实际上电井位坐标与复核申请表坐标是否一致,合理规划布线,严禁私拉乱接,审批不规范的,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增容、上电、上表。

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5。

四、工作职责

旗联合复核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开展现场复核和审批工作。负责安排苏木镇、林草、水利、供电部门开展复查核验工作。负责在联合复核审批表上批注最终意见并加盖公章。负责收集整理“一井一档”相关资料。负责通知供电公司通电事宜。

苏木镇人民政府:负责收集、提交辖区内机电井通电联合复核基本资料,每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指派专人负责向通电复核领导小组提交相关资料。负责安排专人实地初审,以书面文件向通电复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并确定复核时间,会同复核小组成员单位现场复核并签字确认。负责携带联合复核申请表交由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草局、供电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提请复核领导小组加注意见并盖章。负责打井作业时对打井点位、井深、打井队是否备案进行监督。负责收集“一井一档”相关档案资料。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项。

旗林草局:负责指派专人对灌溉土地是否属于林草地进行联合复核,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综合考虑地类来源的合理性、合法性,依据(自然资发〔202353号文件)及(内自然资发〔20245号文件)相关规定确定是否属于林草地,并现场加注意见。

旗自然资源局:负责指派专人分别根据“第二次国土调查数据”和“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对所灌溉的农田是否属于水浇地进行复核,并现场加注意见。

旗水利局:负责指派专人对是否属于河道管理范围、是否属于旧井置换(至少封闭一眼旧井置换一眼新井且新旧井距离原则不大于500米)、是否有可分配水量现场加注意见负责打井队备案工作;负责打井申报以及成井随机抽验复核负责收集机电井通电档案资料,建立“一井一档”;负责机电井上图入库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对是否有可分配电量、变压器功率是否超标联合复核;负责按照复核审定的机电井坐标等事项开展通电作业;负责留存《达拉特旗农村机电井通电工作联合复核申请表》和《达拉特旗农村变压器增容联合复核申请表》等复核资料。原则上只对当年审批通过的机电井上电。

五、工作要求

一是农牧民不得违规先打井后审批,如未经审批擅自打井的,依据《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封堵;逾期不拆除或者不封的,予以强制拆除或者封,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二是各苏木镇切实把好初审,对通电机电井复核资料把关不严,未经实地初审随意加注同意意见多次提交不符合要求的通电复核申请的,旗人民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相关情况同步抄送旗纪委监委

三是联合复核领导小组要切实把好“复核关”,认真严肃对待复核工作,不得以办公室上图比对代替实地复核,不得以工作繁重为由长时间不开展现场复核。凡是履职不到位的,移交旗纪委监委追究相关负责人、当事人责任。

六、其他事项

规定未尽事宜,由苏木镇书面向旗通电复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复核领导小组召开联合办公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解决。

 

附件:1.达拉特旗农村机电井通电工作联合复核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2.达拉特旗农村机电井通电工作联合复核申请表

3.达拉特旗农村变压器增容联合复核申请表

4.苏木镇申请现场复核请示文件模板

5.机电井通电复核程序流程示意图

6.农村机电井封井档案

7.其他材料明细

 

附件1

达拉特旗农村机电井通电工作联合复核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有序推动全旗农村机电井通电工作,成立旗农村机电井通电工作联合复核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张栋梁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张永平          水利局局长

项智平          达拉特供电公司经理

 员:李宝山          中和西镇镇长

张建平          恩格贝镇镇长

吕忠贵          昭君镇镇长

王晨刚          树林召镇镇长

 广          展旦召苏木苏木长

杨学龙          白泥井镇镇长

贾培强          吉格斯太镇镇长

杨尚荣          风水梁镇镇长

田岩峰          王爱召镇镇长

           自然资源局局长

闫建国          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张利军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现场复核工作组,负责人如下: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水利局副局长

           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中和西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恩格贝镇副镇长

           昭君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展旦召苏木副苏木长

           树林召镇二级主任科员

许志强          王爱召镇副镇长

张永杰          白泥井镇副镇长

           吉格斯太镇副镇长

            风水梁镇副镇长

           达拉特供电公司营销服务室主任

                      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

                      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

今后,除县级领导外,领导小组、现场复核工作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同志接续担任,不再另行发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