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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关于《达拉特旗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达拉特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6-04 15:23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特别邀请到达拉特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侯峰同志。欢迎侯主任今天为我们解读政策文件,侯主任,欢迎您。   

  侯主任:主持人你好,各位网友好。   

  主持人:下面请侯主任对我旗印发的《达拉特旗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达政发〔202430号)文件相关内容作出解读。 

  主持人:加装电梯有相关质量标准和要求吗? 

  侯主任:有的。电梯工程要严格依照《鄂尔多斯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依法合规建设,不得为节约成本而恶意竞争,降低工程质量安全要求,确保建设及运行安全。 

  主持人:想装电梯但是邻居不同意加装怎么办? 

  侯主任:首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征求拟加装电梯服务单元(栋)内全体业主和加装电梯后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确实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进行表决,即经本单元(栋)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户)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后,申请人可以通过街道办事处、苏木(镇)政府或直接向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表决可以通过会议进行,也可以采用书面方式。 

  主持人:哪个小区都能装电梯吗? 

  侯主任:加装电梯需同时满足以下前提条件: 

  (一)申请加装电梯的住宅,须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且具有合法权属且非单一产权(公租、廉租等保障性住房除外)的四层及以上(不含地下室)的无电梯住宅楼(单元), 

  (二)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必须满足房屋结构、消防等相关安全要求,不降低原既有住宅安全水平和消防要求。 

  (三)加装电梯不得超越既有建筑用地红线,不得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空间,不得影响楼梯间安全疏散通道,不得影响原有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不得影响城市规划实施。 

  (四)已列入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和拆除计划的住宅暂不列入加装电梯计划。 

  主持人:加装电梯面积能办理所有权吗? 

  侯主任:因增设电梯而增加的建筑面积不予办理所有权登记。 

  主持人:加装电梯资金怎么计划? 

  侯主任: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资金来源由政府补助和业主分摊两部分构成,其中,政府补助70%,居民出资30% 

  主持人:每个楼层出资多少? 

  侯主任:居民出资部分根据所在楼层协商确定,原则上一楼、二楼不使用不出资,三楼出资系数为1,四楼出资系数为1.3,每往上一个楼层,出资系数增加0.3,每户具体分摊费用按总费用的加权系数比例计算。加装电梯后所产生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由电梯受益业主承担。 

  主持人:本次加装电梯实施主体是谁? 

  侯主任: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既有住宅出资业主为加装电梯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实施主体需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加装电梯的相关手续。 

  主持人:加装电梯需要多长时间? 

  侯主任:施工期间,为尽量减少施工过程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施工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同时受地下管网、地质条件及天气等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施工期可以顺延。 

  主持人:加装电梯后谁来维护? 

  侯主任:本单元的相关业主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电梯投运前确定电梯管理责任单位,作为电梯后续管理主体及责任主体,负责日常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与依法取得许可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障电梯使用安全。为方便管理,业主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统一管理。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政策解读问答就要结束了。非常感谢侯主任今天为我们解读政策文件。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   

  侯主任:谢谢主持人,也谢谢各位网友。   

解读单位:达拉特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解读人:侯峰     联系方式:0477-521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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