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鄂尔多斯市财政局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33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府发〔2017〕18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出台了《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缴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补充通知》(达政办发〔2021〕45号),为更好地理解该文件,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和作用
为进一步使群众了解我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保障城乡居民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连续性,及时参(续)保、方便就医。
二、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鄂尔多斯市财政局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33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府发〔2017〕186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三、常见问题解答
1、哪些人可以参加我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答:一是具有我旗户籍的城乡居民、非我旗户籍的我旗在校在园学生以及持有我旗居住证且在其他地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户籍人员。二是参保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2022年度我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60元。
3、集中参保期是什么时间?
答: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为集中参保期,参保人员应在集中参保期缴费,缴费参保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集中参保期截止后,除特殊人员外,其他人员可以按集中参保期缴费标准参保,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
4、有关人群缴费参保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一是具有我旗户籍的特困人员(含五保)、孤儿、一级和二级残疾人(含动态调整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旗财政全额补助,个人不需要自行缴费。
二是具有我旗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且纳入农村低收入监测范围的人员、返贫致贫人员(含动态调整人员)等部分人群,实行“先缴后补”缴费模式,参保人员按照缴费标准全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再按每人310元和150元标准集中进行补助。
温馨提示:参保人员具有多重身份的,按就高原则补助,不重复补助。
5、在校在园学生参保有哪些新的规定?
答:在校(在园)学生自行缴费参保,由学校(幼儿园)做好组织动员和信息统计工作,不再集中代收。
6、2022年度出生的新生儿参保是如何规定的?
答:2022年出生的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我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出生年度内在我旗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即视同参加我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免缴当年参保费用,其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予报销,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
7、城乡居民参保如何缴费?
答: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蒙速办、税务手机APP、电子税务局WEP端等“线上”缴费,也可以通过税务实体大厅、合作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等)柜台、建设银行裕农通、代收单位客户端、嘎查村(社区)云POS刷卡缴费终端等“线下”缴费。
温馨提示:新参加我旗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先应到所辖苏木镇、街道登记,由苏木镇、街道统一上报核定。
8、什么时候享受待遇?
答: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按时缴费的,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居民在集中缴费期以后参保缴费的,应按上一年筹资总额参保缴费,自缴费之日起3个月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解读单位:达拉特旗医疗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