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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达拉特旗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0-28 10:45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2021年10月27日,达拉特旗人民政府2021年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达政办发〔2021〕46号文件印发。现将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财监〔20191343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府发〔202052号)等法规政策,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意见》。 

二、《意见》出台的必要性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增 

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有效途径,是建设高效、责任、透明政府的重大举措。 

为解决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旗人民政府出台了《意见》,力争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三、主要内容和相关情况说明 

《意见》共三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保障措施。 

(一)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三部分。 

1.指导思想。着重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自治区、市党委、人民政府预算绩效管理重要部署,加快推动实现“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 

2.总体目标。逐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着力提高全旗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政策实施效果。于2022年底完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 

3.基本原则共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指出此项工作应在旗委、旗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财政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和协调主体,各预算单位是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二是全面推进、科学规范。坚持问题导向,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三是公开透明、约束有力。预算绩效管理要科学设计评价指标,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提升评价质量;要依法公开绩效目标、执行率和偏离调整情况、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接受监督;要建立有效的绩效问责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4.《意见》定位于预算绩效管理。区别于政府行政绩效管理或其他绩效考核。预算绩效是衡量政府绩效的主要指标,也是影响政府效能的关键因素。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重解决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中的低效、无效问题,有利于夯实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绩效主体责任,推动政府效能提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1.主要任务。《意见》从三个维度体现全面实施。一是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各级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形成政府收支预算、部门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全方位绩效管理格局。二是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决策、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各环节,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三是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资金,涉及到“四本”预算,延伸至政府投融资和资产管理活动。 

2.重点工作。从三个方面开展:一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意见》要求各部门要完善绩效管理流程,围绕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要创新和充分运用各类绩效评价方法,提高绩效评估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二是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有效发挥绩效管理约束力是改革成功实施的关键。《意见》明确绩效管理责任约束,做到各负其责,责任追究;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奖优罚劣,倒逼资金使用单位从要我有绩效我要有绩效转变。三是完善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绩效信息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财政部门要将年度重要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常委会,推进部门、单位通过门户网站将绩效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第三部分,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考核、严肃监督问责三个方面的措施。 

1.坚持党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树牢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财政协调、部门主责、社会广泛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组织保障体系。 

2.旗人民政府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部门和单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与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计分指标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财政部门负责考核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按规定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 

3.审计机关要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对未能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致使财政资金配置和执行绩效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的有关部门及其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实行绩效问责。财政、审计等部门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解读人员:赵文彬     联系方式:15334778798      单位信息:达拉特旗财政局绩效评价中心 

相关链接: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