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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城市建设改造和管理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2-01 14:18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达政办发〔2019〕15号

 

树林召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达拉特旗城市建设改造和管理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10

达拉特旗城市建设改造和管理提升行动方案

 

为了全面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自治区文明县城建设成果,营造安全有序、整洁美观的城市环境,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根据《达拉特旗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升城市行动方案》《达拉特旗城市建成区建设管理和市容整治标准》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城市建设改造和管理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实现“一年变样、两年改观”,最终达到基础设施完善、市容环境整洁、社区管理有序、城市形象文明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任务

为保障城市建设改造和管理提升行动顺利开展,成立达拉特旗城市建设改造和管理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刘雄义  恩格贝管委会党群部副部长(政府办借调)

  员:乔有世  树林召镇镇长

贾培德  西园街道党工委书记

高建厚  白塔街道党工委书记

韩君明  工业街道党工委书记

白晓燕  昭君街道党工委书记

郝俊峰  锡尼街道党工委书记

菅宇翔  平原街道党工委书记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马湧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原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建国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局长

    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李俊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二梅  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红梅  民政局局长

    司法局局长

    房屋征收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主任

    公共事业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刘雅宾  公安局副局长

魏海平  供电局局长

张旺泉  消防大队大队长

    交管大队大队长

    运管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和7个专项工作组。

(一)办公室

  任:刘雄义  恩格贝管委会党群部副部长(政府办借调)

  员:    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

    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

具体任务:负责综合协调城市建设改造和管理提升相关工作,协调和掌握各专项工作组工作进度,及时通报和反馈工作情况;及时收集汇总各专项工作组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政府相关领导研究解决;会同旗委、政府两办督查室,定期不定期督查各专项工作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各街道社区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工作组

  长:马湧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员:彭美君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班勇义  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负责人

赵录仓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公共事业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具体任务:

1.加强城市规划编制。编制完善城市空间发展规划(城市总规),完善并审定控规、核心区城市设计和各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完善近期建设规划和棚户区改造策划。(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强化市政道路建设。实施新华路(南园路达拉特路)新建及提升改造工程;环通南园街(长胜路泰兴路)、建设路(树林召大街南园街)、德胜街(和平路建设路)及和平路(南园街锡尼街),并配套完善雨污管网等基础设施;完善召西路尾留工程。(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事业综合保障中心)

3.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加大平房区街巷硬化建设力度,并逐步对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及街道小巷进行硬化修缮,年内实施街巷硬化工程5万平方米。实施新建路灯及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安装路灯188盏,更换道侧石、新建交通信号灯并完善交通标线、道路指示牌、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定期施划补划停车位,逐步解决城区内停车难问题。实施达拉特旗排水渠改造工程,改造长度6公里。(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共事业综合保障中心)

(三)公园广场建设与管理工作组

  长:    公共事业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员:    公共事业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公共事业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公共事业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具体任务:

1.加强公园广场建设与管理。对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座椅等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维修更换,确保公共设施完备、功能良好,无人为弄脏、损坏。落实好公园广场内及周边公共厕所指示标识,确保醒目规范,责成专人保洁,并全年免费开放使用。加强城市避难场所建设,确保有明显标识标牌。(责任单位:公共事业综合保障中心)

2.加大公园广场内植树增绿力度。开展公园广场内树木补植补造,完善灌木、草地等绿地系统,提高植被覆盖度和绿化景观效果,力争到2020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到达10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公共事业综合保障中心)

(四)推动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组

  长:王浩生  棚改办副主任、房屋征收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副主任

  员:高树林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负责人

刘云飞  开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具体任务:

1.加快推进化肥厂、兴盛园片区棚户区改造征拆进度,并督促征拆现场施工单位对工地进行围挡和必要的美化提升,保持围挡美观、大方,富有文化气息。积极推进馨和家园棚改安置小区建设进度,解决我旗棚改房源不足的问题,保障棚改工作顺利推进。(责任单位:棚改办、房屋征收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开达投资有限公司)

2.继续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积极争取上级棚改项目和资金,同时,引导房地产企业参与城市旧城改造,推动旧城区改造步伐。对暂不具备棚改条件的旧城区,通过实施集中供热改造、街巷硬化等措施,改善居民人居环境。(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五)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组

  长:张建国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员:王海荣  树林召镇副镇长

李志刚  平原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白晓龙  昭君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乔元栓  西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白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毅敏  工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克俭  锡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彭美君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福荣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郝勇铖  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李永胜  原房屋征收安置局副局长

    公共事业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郝世明  供电局副局长

刘雅宾  公安局副局长

具体任务:

1.提升主次干道环境卫生质量。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推行快速保洁及主干道上门巡回收集垃圾的做法,力争垃圾落地不超过15分钟,城市主干道和重点区域保洁时间提高至12小时。加大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频次,完善机械与人工有机结合的清扫机制和环保包片巡查督查和考核机制,实现无缝衔接,提高环卫保洁效率。(责任单位:公共事业综合保障中心

2.开展城区绿化带及公园广场环境卫生整治。针对城区各类绿化带内环境卫生状况进行大排查,集中清理绿化带内白色垃圾、碎石及枯枝败叶等各类垃圾,修缮更换老旧破损设施设备。加大公园广场的清扫和保洁力度,督促保洁人员每日开展巡查清扫,确保各类垃圾及时清理。(责任单位:公共事业综合保障中心)

3.加大城乡结合部及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力度。树林召镇、公共事业综合保障中心和各街道办事处要配合开展城乡结合部和背街小巷卫生清扫整治工作,对各自的责任片区进行定期清扫保洁,实行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收集、日产日清,杜绝出现卫生死角和盲区。(责任单位:树林召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公共事业综合保障中心)

4.强化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按照《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门前五包、门内达标责任制的通知》(达政办发〔201914号)有关要求,认真落实“门前五包、门内达标”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监管”“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由街道社区按照网格化管理有关要求,每日开展巡查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迎街商户,及时组织下沉到街道社区的城管、市场监管等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同时,探索建立城管、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巡查和监管机制,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定期组织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集中开展联合检查,整治迎街门店不履行“门前五包、门内达标”责任、不文明经营等行为,采取批评警告、行政处罚、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强化督促落实。(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运管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5.开展马路市场集中整治,取缔规范流动摊贩,整治占道经营摊点,按照“主次干道严禁、街道小巷严控、居民社区规范”的原则,坚持疏堵结合,实现摊点有序管控。特别是加大学校周边流动摊贩的整治力度,规范学校门口经营秩序。(牵头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局)

6.对城区内早夜市等临时经营场所进行集中整治,对白塔早市内乱贴乱挂、乱堆乱放、占道经营、污水漫溢及早市外车辆乱停乱放造成交通拥堵等现象进行全面规范整治,督促经营业户切实加强清扫保洁。(牵头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共事业综合保障中心)

7.开展建成区内主次干道两侧市容市貌整治和规范,对中心城区范围内户外广告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标准,逐步规范主次干道两侧经营商户门头牌匾和广告牌匾;整治两侧门店出店经营、货物乱摆乱放、广告乱贴乱挂、乱占用公共停车位、车辆乱停乱放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打击。(牵头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局)

8.整治和规范餐饮门店,对主次干道两侧的餐饮门店,要求具备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条件的,于2019年秋季前全部实现接入,否则一律予以关停取缔;同时,严禁其向主次干道雨污排水管网收集口倾倒垃圾和污水。(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共事业综合保障中心)

9.集中整治建成区内乱挖乱占、乱搭乱建等行为,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规范建设;对在建工地进行规范,要求其进行必要围挡,并开展施工工地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对施工完成地段,督促施工单位尽快恢复原状。对建成区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私搭乱建行为,对审批后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管,对违章违建进行集中拆除。特别是对建成区内现存的各类违章违建,一律依法依规予以拆除。对拆除过程中恶意阻拦的群众及干部职工,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牵头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公共事业综合保障中心、公安局、供电局)

10.清理三乱小广告,对三乱小广告开启追呼系统,加大查处、打击力度;禁止设置跨街横幅、条幅,禁止随意占道摆放小广告招牌。开展城市“牛皮癣”专项整治,发动全社会力量,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院落、楼道及其它市政设施上的各类“牛皮癣”进行全面清理。(牵头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

11.整治规范各类管线和箱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督促各管线产权单位,清理整治自有的各类架空管线、设施箱体和杆架,通过改造、整理或拆除,力争具备条件的管线入地、入廊,各类杆柱和箱体位置设施合理、美观、安全。供电局要结合城网改造工程,进一步加强建成区电网建设和管理,规范整治电力线路,通过架高或入地等方式,改善主要道路市容景观。(责任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供电局)

(六)住宅小区整治工作组

  长:    房屋征收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主任

副组长:王满成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员:张建文  西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塔街道办事处主任

    工业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占荣  昭君街道办事处主任

    锡尼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志刚  平原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高树林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马建军  供电局副局长

刘雅宾  公安局副局长

张旺泉  消防大队大队长

具体任务:

1.推进老旧小区既有建设节能改造项目,年内实施老旧小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5.4万平方米,同时,继续向上积极争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专项资金,逐步完善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责任单位:房屋征收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2.整治住宅小区内环境卫生。开展住宅小区内环境卫生整治,确保小区内环境卫生整洁干净,卫生无死角,无乱堆乱放杂物,清理楼道内、外小广告。(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房屋征收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3.集中整治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店外经营、摆摊设点、乱拉乱接线路等各类违章违法行为,逐步实现小区内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牵头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房屋征收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供电局、消防大队)。

4.提升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推进物业管理改革,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参与物业管理和考核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街道社区具体负责、物业企业履职、业主委员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小区业主委员会,引入物业竞聘机制,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化、物业服务标准化、物业收费市场化,提升物业服务覆盖率和物业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房屋征收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七)城市生态建设工作组

  长: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局长

  员:高树林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福荣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公共事业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公共事业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李海军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具体任务:

1.加大镇区及周边环境监测和管理,推进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时,开展好环保主题活动、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力争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全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局长,责任单位: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加大城市绿化力度。大力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和园艺化水平,实施南园街绿道及景观绿化建设,西园路提升改造,安达街、教育街、召西路绿化建设及龙泰祥游园等镇区部分节点景观提升工程和镇区街道苗木补植工程,加大城市出入口和重要节点绿化美化,力争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以上。(责任单位:公共事业综合保障中心

3.完善环卫保洁设施设备,新建及改造水冲式公厕10座,新建垃圾转运站2座,新建渣土场1处,购置洗扫车2台;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探索建立餐厨垃圾收运模式,实现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85%,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牵头单位:公共事业综合保障中心,配合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4.开展露天烧烤整治行动。继续规范整治露天烧烤经营行为,依法划定食品烤制区,对建成区内烧烤摊点进行整治,强化监督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城市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工作组

  长:刘雄义  恩格贝管委会党群部副部长(政府办借调)  员:贾培德  西园街道党工委书记

高建厚  白塔街道党工委书记

韩君明  工业街道党工委书记

白晓燕  昭君街道党工委书记

郝俊峰  锡尼街道党工委书记

菅宇翔  平原街道党工委书记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建国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雄江  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俊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二梅  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红梅  民政局局长

    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司法局局长

    房屋征收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公共事业综合保障中心

魏海平  供电局局长

刘雅宾  公安局副局长

    交管大队大队长

    运管分局局长

具体任务:

1.健全完善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制度。推广应用“街道喊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街道社区三级网格化管理。每个街道为一级网格,由包联县级领导担任一级网格指导员,指导督促街道开展网格化管理,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担任一级网格长,具体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工作。每一个社区为二级网格,由街道包社区领导干部担任网格监督员,监督社区开展网格化工作,社区书记担任二级网格网格长,具体负责本社区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工作。每一个社区再按街、巷及居民小区划分为若干三级网格,由社区干部担任三级网格巡查员,具体负责网格内日常巡查。同时,明确发改、执法、市场监管等14个执法单位纳入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下派工作力量进入网格,专门负责网格内执法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

2.开展环境卫生网格化日常巡查和整治。各社区书记督促社区干部(三级网格巡查员)开展每日巡查,一旦发现责任片区内出现脏乱差、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等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及时联系环境卫生包片单位及执法、市场监管、公共事业综合保障中心等下沉到街道社区的执法力量,第一时间开展执法整治,做到市容环境问题早发现、早整治和违章违建源头治理。(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配合单位:参与网格化管理的各执法单位)

3.加大网格化管理的督查和考核。各街道一级网格指导员负责督查本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各街道二级网格监督员负责督查各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各二级网格网格长(社区书记)负责督查三级网格巡查员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一、二级网格网格长和二级网格监督员负责督查纳入网格化管理的执法部门履职情况。对不能按时按要求履职的单位和个人,定期报送组织部和纪委监委,作为考核问责的依据。旗委、政府两办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对各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对履职不到位影响到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一律移交纪委监委,严厉追责问责,确保网格化落到实处。

4.探索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监督,对举报问题核实属实的,通过微信红包、小礼品兑现等方式,适当给予举报人物质奖励,提高市民参加城市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共治的城市管理新局面。(责任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66日—614日):各专项工作组按照整治任务,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具体整治任务、责任人、整治完成时限等,建立“清单式”管理模式,层层组织动员部署,并迅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各专项工作组务于615日前,将细化的整治方案或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报送至政府办709室;树林召镇、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照行动方案主动认领自身承担的整治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到人、责任到位,并将细化后的方案报送至政府办709室;邮箱:414993768@qq.com

(二)攻坚阶段(2019615日—1031日):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攻坚行动,各专项工作组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全面开展各自工作,形成强力推进势头,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集中规范和整治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各类经营业户经营行为等,实现城市环境面貌有较大改观。(树林召镇、各街道办事处、各专项工作组每半月将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报送政府办709室,邮箱:414993768@qq.com

(三)总结阶段(2019111日—1230日):总结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和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原则,将整治成果移交街道、社区和苏木镇、村社管理,明确网格巡查人员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执法整治和规范。(树林召镇、各街道办事处、各专项工作组务于114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至政府办709室,邮箱:414993768@qq.com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城市建设改造和管理提升行动是旗委、政府确定的重点整治工作,是提升达拉特旗城市整体形象,落实建设美丽达拉特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攻坚责任,严格目标管理。各专项工作组组长要加强工作调度,统筹做好本工作组各项整治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检查和整改落实。各单位要针对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定人、定责、定任务,确保各项攻坚任务扎实推进。

(三)落实网格巡查,强化后续监管。树林召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实行网格化管理,逐一落实网格内包片责任人、专职巡查人员等,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一旦发现责任片区内出现脏乱差、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等问题,及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开展执法整治,严防市容环境卫生问题反弹。

(四)开展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旗委、政府两办督查室要抽调专人成立督查组,全程跟踪督查各工作组和各职能部门执法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加强督查通报,对工作实绩突出且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扬,对逾期未能完成任务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切实做到“一周一检查,一周一通报”。同时,要加大约谈和问责力度,对督查通报一次的,由相关部门、街道主要领导对具体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两次的,旗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对相关部门、街道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将相关责任人移交纪委监委进行追责问责。特别是对工作不力、人为影响整体工作进度及成效的单位和个人,旗委、政府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