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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做好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和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14 18:03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达政办发〔2023〕24号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拉特旗

  做好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和复审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达拉特旗做好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和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达拉特旗做好国家卫生城镇创建

  和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持续推动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按照《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爱卫办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和复审工作的通知》、《鄂尔多斯市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做好2023年度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和复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围绕打造“健康达拉特”目标,加强健康环境建设,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把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与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机结合,持续提升城市文明卫生程度和居民生活品质,实现爱国卫生工作与健康城市建设融合发展。

  (二)工作目标。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指标要求,全面做好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工作,不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二、复审范围

  复审范围为达拉特旗中心城区及各苏木镇区。

  三、主要任务及指标

  按照《国家卫生城镇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要求,主要实施以下重点任务。(详见附件1、2)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苏木镇(街道)、部门要将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和国家卫生乡镇创建作为提升城市建设和治理水平的重要内容,发挥“一把手”作用,逐级夯实工作责任。要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复审工作,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督导考评,确保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和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顺利通过。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旗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电子屏、宣传栏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新时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意义,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共建共享的绿色健康生活环境。各苏木镇(街道)、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报道活动动态,强化舆论监督,扩大社会影响,形成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复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对照标准,狠抓落实。各苏木镇(街道)、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摸底子,找问题,补齐短板弱项,全面优化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要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及重点场所监管力度,加大对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热点问题的整治力度,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传播健康知识、健康理念、健康行为,促进广大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要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持续抓好垃圾清理、污水治理及改厕工作,建立完善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积极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制定针对性治理方案,不断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有效切断病媒生物传播途径,打造优美舒适、健康宜居的生活环境。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各牵头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工作任务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旗委、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旗爱卫办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突出的单位要予以表扬,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开展不力、影响复审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督查并追究责任。

  附件:1.达拉特旗做好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和复审任务分解表

      2.达拉特旗做好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和复审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