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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5-14 09:35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达拉特旗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日  
 

 

 

 

  

  达拉特旗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达拉特旗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全旗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达拉特旗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达拉特旗电网应对和处置因电力生产及供应发生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对达拉特旗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供应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遭受大范围破坏、电力供应持续危机,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全旗电网或中心城区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旗政府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下,通过应急管理局、能源局和供电分局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2)属地为主、分工负责。按照统一协调、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旗供电分局按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发电企业完善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户应根据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旗政府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3)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达拉特旗电网主网架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必要时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事故范围的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主网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供电恢复中,优先保证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和效率。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旗内等重点地区、重要用户、居民生活和有重要活动场所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供电秩序。
(4)全员参与。各级人员都是组织的根本,只有全员的充分参与才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伤害。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
2.组织体系
2.1应急机构与职责
2.1.1达拉特旗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达拉特旗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旗能源局。具体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见附件2)。
2.2 现场指挥机构
出现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根据具体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3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供电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要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制定停电应急预案,在旗人民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电力突发事件的报告、抢险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2.4重要用户
对维护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的政府机关、医疗、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水、供气、供热、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危化企业、煤矿等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完善非电保安等各种保障措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相关设施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向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2.5专家组
成立达拉特旗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地震、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参与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以及事态和处置评估。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能源、气象、水利、林草、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工信和科技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计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3.2预警
3.2.1预警信息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旗能源局,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能源局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旗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旗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应急指挥部其他部门和单位。当研判可能发生重大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电力企业应报告旗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同时报告鄂尔多斯市电业局。
3.2.2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旗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部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3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恢复供电后不会产生次生灾害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终止相关应急响应。
3.3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影响用户数、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向旗能源局和旗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部报告。
旗能源局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旗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初判为重大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旗供电分局应立即向鄂尔多斯市电业局报告,由鄂尔多斯市电业局按照报告程序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报告。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旗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部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实施应对措施。
4.2.1 电力企业应对措施
电力调度机构优化电网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和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相应组织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制定恢复运行。
4.2.2 重要电力用户应对措施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严格执行电力调度命令,尽快恢复电网供电。
4.2.3 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应对措施
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热力供应;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4.2.4 维护社会稳定应对措施
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城市交通设施、机场、车站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4.2.5 公众舆情应对措施
旗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部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及时发布信息,澄清不实消息,加强舆情监控,引导社会舆论,提示和指导社会公众注意各类安全事项和基本生活保障措施事项。
4.2.6 大面积停电事态分析评估措施
旗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部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要根据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应急救援进展和社会舆情反馈等信息,做好大面积停电事态定时评估工作。
4.3部门应对
初判发生一般或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旗能源局会要密切跟踪事态发展,督促相关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等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等工作;根据电力企业和当地请求,协调有关方面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4.3.2 旗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部应对
初判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旗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视情况成立工作组或授权相关部门成立指挥部;及时传达国家、自治区、市及旗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促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贯彻落实;了解事件基本情况,根据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动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按程序向旗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报告鄂尔多斯市电业局。
4.4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机构或部门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负荷恢复95%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5.后期处置
5.1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一般包括事件发生原因和经过、事件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影响、事件处置过程、经验教训以及改进建议等,必要时可开展第三方评估。
5.2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之后,旗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进行事件调查。各事发苏木镇、街道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5.3善后处置
事发苏木镇、街道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5.4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旗人民政府或授权旗能源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地区应当根据规划做好本行政区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6.保障措施
6.1技术保障
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能力建设,使用先进成熟技术装备,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着重开展信息化系统安全防护工作。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检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6.2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6.3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旗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武警部队、消防救援大队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4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各相关部门及通信运营商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旗交通运输管理局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交警大队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5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旗政府有关部门和供电公司应充分考虑电源、电网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适度提高重要输电通道抗灾设防标准。供电分局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制定突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非电保安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资金保障
旗能源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6.7宣传、培训和演练
6.7.1宣传
相关部门、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对全体员工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出现大面积停电的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处置,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6.7.2培训
相关部门、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
6.7.3演练
旗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至少每年协调组织一次应急联合演练,加强和完善各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以及重要电力用户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各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实施后,旗人民政府将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旗能源局会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各苏木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公众应急意识,提高公众应急能力。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有达拉特旗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旗人民政府批准印发之日起实施。